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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4/2017-6461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7-11-23
发布机构 永宁县民政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民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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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永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我局认真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及时公开了依法应主动公开的各项信息,在规范管理和巩固成效上加大了工作力度,有效的提高了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现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有力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民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打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的阳光民政,增强了民政工作透明度,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认真扎实做好各项规定工作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开展。从源头上强化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达到了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为我局积极履行公共职能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2.多形式进行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一是拓宽政务公开工作形式。需要向全社会公开的,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乡镇民生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栏、便民服务卡、电子显示屏、热线咨询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需要向部分单位和个人公开的,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需要向单位内部公开的,采取通过内部公开栏、召开全体或有关人员会议、内部计算机网络、信息通报等方式予以公开;二是开展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在线访谈”、“政风行风热线”、“政务微博”等载体,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形象。聘请了7名行风监督员,在机关效能建设、政务公开等方面认真听取监督员意见和建议。

3.规范政务行为,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

一是公开办事流程。各科室根据业务职责范围,制作工作流程图,对服务程序、标准、时限和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督奖惩措施。把执法责任制考核同年度绩效考核、公务员考核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惩、任用的依据,从而调动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三是依法收费。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收费标准及依据,无乱收费行为;四是简政放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由三级审批简化成两级审批;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审批减少初审环节一个;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审批由原来的10天缩减到7天;社会组织登记由原来的60日缩减到30日,变更登记由60日缩减至7日;五是派驻人员入驻行政大厅,提供高效便民服务;六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监督。做好人大、政协议案、建议办理答复。

4.重点公开事项进一步完善。安排专人梳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以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为平台,对外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职责范围、服务项目、服务指南、联系方式、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有关政务信息内容。重点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政府依据公开、申报条件公开、申报资料公开、办事流程人开、办结时限公开、办理责任公开、投诉电话公开。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对各类对象救助情况通过政府公众网、乡镇以及局机关公示栏进行公示,进一步加大了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三、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有不小差距。我们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对此,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民政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切实加大政府公开和服务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努力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按章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提高民政工作网上服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以及数量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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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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