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安排,组织编制永宁县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政务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各科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本制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开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扩宽,公开载体进一步拓展,在服务人民群众、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
1.本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民政局通过永宁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条,其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部门文件13条;社会救助类104条;重点工作8条;机构职能2条;政策解读1条;应急管理2条;部门决算、预算各1条;规划计划8条;城乡社区治理3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婚姻收养5条;被采用的部门动态13条;通知公告16条。
2.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对2020年儿童之家项目和第二敬老院设施设备采购及运营管理等进行公开招标。二是扎实开展财务资金信息公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民政预算决算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栏目公开民政部门2020年度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三是做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救助流程,方便有困难的人及时申报,并按月及时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津贴、高龄津贴、孤儿养育津贴、低保户中1-4级残疾人生活补贴、经济失能老人补贴发放册。四是针对社区工作人员招考公开。秉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招考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3.“政府开放日”活动开展情况。9月4日永宁县民政局开展以“决胜脱贫攻坚,谱写民生新篇”为主题政府公开日活动。此次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人员、群众代表(包括民政服务对象)及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人士,共计30人。首先,由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办公室组织实地观摩闽宁镇木兰村、武河村老饭桌,由民政局工作人员现场讲解老饭桌运营情况。实地观摩结束后,所有代表乘车回到永宁县民政局,集中观看我局业务大厅办理业务情况后,在会议室就当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主要工作职能职责和推进各项工作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作出汇报。各科室主任就开放对象提出的相关问题作全面解答。由相关工作人员对座谈会反馈意见归纳整理,积极整改落实,并形成书面材料函告给开放对象。此次活动,通过浏览介绍、现场观摩、政策咨询、座谈交流、意见反馈等方式,宣传民政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展示救助管理工作成效以及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永宁县民政局未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工作费用,未收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把好信息上网关,认真落实“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领导审批负责制”要求,凡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科室在行文时明确公开属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认真填写政府信息属性登记表和上网情况登记表,经过自查、认定、审批三级审查,层层把关,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注重实效。二是定期对本单位上网公开的信息进行检查,如有发现不宜公开的文件资料,立即撤下,并查找失误原因,改进工作,杜绝隐患。
(四)平台建设
永宁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平台有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不断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督、稳预期、优服务,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1.政府网站。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及网站维护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目录、《条例》及时对民政领域的信息动态进行公开,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
2.新闻媒体。多渠道开拓信息发布平台,加强民政局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运营,指定专人及时更新政务信息,2020年我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民政动态工作147篇;微博公众平台截至目前发布民政动态工作655篇。通过新媒体等形式,进一步扩大了公开面,畅通了政府部门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渠道,也为政府工作注入了更加有力的群众力量。
(五)监督保障
1.健全完善领导机制,强化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永宁县民政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有关科室负责人是政务公开的信息来源的责任主体,并指定2名专职人员分别负责网站公开、微博公开、微信公开工作。结合领导分工,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学习政务公开相关知识,并明确把政务公开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
2.完善公开机制,确保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为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得到落实,建立起相关科室按公开内容提供公开信息、文件,局办公室专人负责统一、及时向永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的机制。规范了政务公开发布流程,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发布登记制度和公文属性标识规定,确保了政务公开内容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556.84(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重点工作领域公开内容不全面,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继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增强上网信息保密审查意识,确定了政务公开的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进一步结合实际,提高公开实效。紧紧围绕民政工作职能,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三是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永宁县民政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