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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099980B/2023-00006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1-30
发布机构 永宁县民政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民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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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永宁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永宁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强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要求将权责清单、机构职能、年度报告、重点工作、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工作动态、预决算等相关民政事务及时在永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4条。其中通知公告19条、部门动态32条、社会救助90条、养老服务12条等。认真抓好信息保障,增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方面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完善信息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科室信息报送范围和任务量,以及奖惩激励细则,并纳入季度考核事项,充分调动信息报送的积极性,确保上报、发布信息及时、准确。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认真落实“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领导审批负责制”要求,凡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科室在行文时明确公开属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经过自查、认定、审批三级审查,层层把关,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规范管理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通过永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分类公开民政局机构职能、联系信息、通知公告、救助工作、养老服务等文件;二是通过永宁民政微信公众号、永宁民政局微博发布民政工作动态和各类民政政策;三是设立政务公开栏。在民政局一楼大厅设立政务公开栏,在三楼社会救助中心和婚姻登记中心,通过海报、展板公开各类救助流程图和婚姻登记申请流程图,以及办理相关业务所需携带准备的资料;四是利用各类宣传日组织活动时,现场对外公开宣传有关民政政策。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为扎实高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注重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确保政务公开落实,根据本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永宁县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已将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机关整体绩效考评体系,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检查、整改落实,2022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三是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意识不足,缺乏主动性,信息公开不及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虽有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但联络员同时也兼有其他工作,可能导致部分信息公开滞后或缺乏动态内容;二是公开内容虽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但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准确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学习宣传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同感,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持续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面向群众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抓落实,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增强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严格按照《永宁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制定《永宁县民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落地见效。

2.本机关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yn.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宁县杨和大街41号(邮编:750100,电话:0951-8011203;传真:0951-8011203;电子邮箱:ynmzhx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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