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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099980B/2024-0000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1-29
发布机构 永宁县民政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民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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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永宁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永宁县民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做到应公开必公开、能公开尽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策在公开下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永宁县民政局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落实财政信息、重大项目、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永宁县民政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永宁县民政局共接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信息发布审核。认真落实“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领导审批负责制”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经过自查、认定、审批三级审查,层层把关,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严格落实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发布审核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永宁县民政局做好门户网站和“两微”内容管理,坚持日常巡查和重要节假日值守管理,严防安全、泄密、链接无效等问题。规范微信群、QQ群等建立和使用,加强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民政工作的宣传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注重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确保政务公开落实,根据本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永宁县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已将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机关整体绩效考评体系,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检查、整改落实,2023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永宁县民政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形式需要更多样化,政务公开队伍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2024年,永宁县民政局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政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的学习。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加强热点公开。深化回应关切,对热点问题快速反应并及时公开回应,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群众满意度。三是加强平台建设管理。进一步调整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健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信息发布机制,为信息公开提供有力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永宁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永宁县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及相关要求,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民生重要领域,加强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公开,做好重要政策发布解读,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水平和实效。一是深化社会救助及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社会救助政策,每月公开全县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等救助人次数和资金支出等情况。及时公开《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农村老饭桌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永宁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不断提升永宁县养老服务质量。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微博、“12345”平台等平台对市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进行及时的回应。三是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2023年9月26日,永宁县民政局组织开展了以“未雨绸缪勤演练,紧抓不懈保平安”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群众、社区工作人员、民政专干、记者等共20余人参加活动。

2.2023年,永宁县民政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yn.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宁县杨和大街41号(邮编:750100,电话:0951-8011203;传真:0951-8011203;电子邮箱:ynmzhx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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