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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4/2018-38822 文  号 永民发〔2018〕99号 生成日期 2018-07-02
发布机构 永宁县民政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民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民政局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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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发〔201867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区、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着力推进公开解读回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民政工作实效,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保证。局机关深刻认识到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局长马晓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各有关科室负责人是政务公开的信息来源责任主体,同时各科室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任务目标

  (一)深入推进“五公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围绕加快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公开透明作为民政工作的基本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五公开”,让群众全程监督民政职权,规范权力运行。

1.加强行政会议公开和决策公开。认真贯彻执行《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永政办发〔201850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涉及重大民生事项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应通过永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两微”平台进行公开。且年内邀请相关人员列席涉及重要民生会议不少于1次。(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2.加强行政职权公开。加强“三个清单”公开。按照县委编办《关于规范政府各部门权力清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前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扎实做好民政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的监督和制约,推动民政部门依法履职。(责任科室:办公室)

3.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及时将抽查情况及检查执法信息上传至县政府网站、“信用中国(宁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责任部门:各科室、中心)

4.加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进一步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民生建议提案,受理科室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二)深化重点领域公开,着力加大主动公开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有关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策,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向“深水区”迈进。

1.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对本年度财政预算和上年度财政决算信息进行公开,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确保实现预决算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责任科室:财务室)

2.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脱贫攻坚领域。发挥民政社会保障兜底作用助力精准扶贫工作,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职责,立足民政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兜底功能,突出扶贫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为重点,用足社会保障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户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兜底脱贫政策的有效衔接。紧紧依托县、乡(镇)、村三级公示制度,按月对各类救助对象资金发放情况对象进行公示,为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事业提供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监督。(责任部门:救灾救助中心)
  2)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并注重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做到信息及时公开。(责任科室:救灾救助中心)

3)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准确及时发布永宁县辖区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以及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的动态公布。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及时公开。(责任科室:救灾救助中心)

(三)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努力增进社会共识

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16]113号)要求,围绕2018年县政府重点工作,依托脱贫富民、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将社会保障兜底政策、城乡社区基层治理等政策性文件进行及时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涉及相关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撰写解读文章,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事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读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应不少于2次。(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四)围绕社会关切,及时有效做好舆情回应

1.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银政办发[2016154号),要求,切实做好就医就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养老服务等涉及民生领域的热点舆情回应,要密切关注涉及社会热点,全方位做好准确把握社会情绪,第一时间主动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并在舆情发生24小时内做好舆情应答与处置工作,有效化解不良预期。(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2.提升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效果。依托“12345便民服务中心”“县长信箱”“网上投诉”、微博微信等平台,进一步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对网民反映的诉求,及时进行处理答复,做到“网上听民声、线下办实事”,进一步加强线上线下联动,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责任科室:办公室;配合部门:各科室、中心)  

(五)优化审批和办事服务,提升服务公开水平。

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20188月底前,各责任科室要重点检查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全部公开、是否准确规范、是否与实际工作一致等,如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调整。(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六)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民政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各科室要与区市对口处室对接,争取业务指导,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逐项逐环节梳理,明确各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等要素。于20188月底前完成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并及时报局办公室进行汇总。 (责任部门:各科室、中心)

三、责任分工落实到位

  各科室、中心要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对照2018年永宁县民政局政务公开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表(见,附件),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具体任务,明确人员、时间节点、完成标准和信息发布渠道(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其他渠道为辅),明确分管领导负责、科室领导负责、具体人员负责的责任机制。

四、定期报送公开工作进度、及时发布公开信息

按照规定要求,民政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的工作要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政务办,于20171220日之前,将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报县政务办。本局作为牵头单位上报的进展情况和总结内容应当包括采取的工作措施、工作方案中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信息发布内容、数量和渠道)以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工作进展情况和总结要公开发布。(由办公室负责公开,各有关科室积极配合按时按量完成各项材料上报工作,并及时公开发布。)  

  附件:2018年永宁县民政局政务公开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永宁县民政局

     20186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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