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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
为做好2018年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现将《永宁县农牧局2018年度“两法衔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永宁县农牧局
2018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农牧局2018年度“两法衔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育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长效开展,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做好2018年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两法衔接”工作,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农业执法工作,实现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效率,增强打击农业违法犯罪力度,更加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两法衔接”工作组织机构、平台维护、案件录入
“两法衔接”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必须有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信息平台运转正常、必须配备专人、专机,密钥保存完好,信息平台出现故障须及时排除;案件录入应符合录入标准,规范、准确、及时录入;在案件办理中,存在违法违纪情况必须及时向监察机构或检察机关报告。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监所、农机安全监理站、畜牧水产中心、农经站
(二)涉刑案件移送
主动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刑案件,并同步将案件信息录入信息平台,协助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积极参与“两法衔接”涉刑移送案件优秀案例评比。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监所、农机安全监理站、畜牧水产中心、农经站
(三)案件台账案件报备
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台账和移送司法机关涉刑案件台账。建立的台账应当与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案件一致;主动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刑案件,同时向检察机关书面备案。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监所、农机安全监理站、畜牧水产中心、农经站
(四)综合工作
联合检察机关共同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组织联席会议解决“两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等文字性材料;会议纪要作为经验并总结推广。主动与检察机关共同会商行政执法涉刑案件,并接纳检察机关建议积极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协助公安机关及法院立案侦查、作出判决;积极宣传“两法衔接”工作,撰写新闻、简报等宣传稿件,积极向国家级主流媒体、自治区级主流媒体、市级主流媒体投稿。积极为党委、人大、政府或其他机关提出“两法衔接”工作调研报告、专项议案、改进建议等。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监所、农机安全监理站、畜牧水产中心、农经站
(五)参加会议、培训、落实工作部署
及时参加“两法衔接”工作协调、联系、培训等会议及落实工作安排部署。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监所、农机安全监理站、畜牧水产中心、农经站
三、组织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农牧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牧局“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两法衔接”工作对于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互补优势和资源共享、形成打击合力,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两法衔接”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属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明确具体经办人员,使“两法衔接”工作的各个环节有专人专管,各负其责。
2.严格履职,认真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的程序,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交,确保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范有序。对涉嫌犯罪案件的,切实做到该移送的移送,不得以罚代刑。
3.强化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两法衔接”工作要求的学习,增强执法人员对农业生产等领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程序的理解和把握,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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