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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宁财(资)发【2018】96号)及县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办公务用车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车改革后基本情况
(一)费用支出情况:2017年,永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0000元,实际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为:39652元。
(二)保留车辆情况:永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实在车辆编制1辆。车改后,由公务车平台调拨我办汽车一辆,车牌号宁AKM166,排气量2.0L,原值21.82万元,该车所有权为永宁县水务局。
二、做法及成效
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1)公车油及维修实行定额管理,每季度通报一次公车开支费用,严格把开支压缩在规定范围之内。(2)根据用车情况到办公室领取油卡,填写出车的用途,办公室审核并对百公里用油量进行登记,严禁个人加油报销。(3)车辆小型维修须经办公室核实后,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审批单》上签字确认进行维修;大型维修办公室核实后,提请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后填写《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审批单》后进行纪维修,严禁个人私自维修。(4)严禁司机擅自驾车回家,下班后车辆一律停放在规定区域内。
车改后,提高了用车效率,节约了开支。
三、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意见
(一)提高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认识。
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依法履行职能的需要,降低事业运行成本、厉行节约的需要,端正加强公车管理的思想认识,将公务用车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目标,切实规范车辆配备使用管理行为。
(二)加强车辆使用的监督管理。将车辆型号、价格、维修、加油、保险等内容录入管理系统,实行车辆配置使用管理等情况的动态化、规范化、透明化管理。
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制度完管理到位,至今未发生纰漏。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
永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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