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站(室)、项目监理单位、项目施工单位:
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84号令)、《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农办[2005]64号)以及《关于开展宁夏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区及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项目验收的通知》(宁农综办[2018]46)精神,为了明确项目验收责任,规范项目验收行为,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入运行并发挥效益,保证工程决算准确真实,经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自2018年4月28日开始,对2018年度拟接受自治区检查验收的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工程进行自查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此次自查验收的项目为永宁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2017年胜利乡许旺村、八渠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7年李俊镇古光村、友爱村、侯寨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永宁县2016年、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项目建设工程。
(一)2017年胜利乡许旺村、八渠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在去年验收的基础上对的工程量进行测量复核,对今春新建的工程进行补验。具体建设单位为:一标段(宁夏善途建设景观有限公司)、二标段(宁夏易方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标段(宁夏奋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标段(宁夏常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2017年李俊镇古光村、友爱村、侯寨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在去年验收的基础上对的工程量进行测量复核,对今春新建的工程进行补验。具体建设单位为:六标段(宁夏视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七标段(宁夏鹏特吉瑞建设有限公司)、八标段(宁夏中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永宁县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项目建设工程在去年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测量复核,对今春新建的工程进行补验。具体建设单位为:一标段(宁夏善途建设景观有限公司)、二标段(正坤建设有限公司)、三标段(宁夏浩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标段(视通建设有限公司)、五标段(宁夏银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六标段(宁夏天地森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造林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四)永宁县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项目建设工程对六个标段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全面验收。具体建设单位为:一标段(宁夏华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标段(宁夏视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标段(宁夏宁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标段(宁夏桦辰丽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五标段(宁夏浩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六标段(宁夏志远建设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五)验收内容包括:项目区各标段支斗渠、支斗沟砌护及配套建筑物;平田整地及道路硬化工程;农渠砌护、断面和长度、农田口规格和数量;农田林网建设情况;节水配套管网结构布局、尺寸等。
二、验收依据
(一)各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合同。
(二)工程变更及调整相关依据。
(三)工程建设验收相关规范。
三、验收的方法
(一)自查验收顺序按照胜利许旺、八渠项目区、李俊古光、友爱、侯寨项目区,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创新试点项目,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创新试点项目依次推进,各施工单位要在自验的基础上向验收组提供验收申请、完成工程量统计表、变更签证及项目布局简图等资料。
(二)本次自查验收由县农发办、工程监理、施工企业、第三方测量公司联合验收。因施工企业提供数据不全造成工程遗漏的不再补验,责任由提供清单的企业自负。
(三)工程量核实及质量评定
1.工程量核实
在验收小组的领导下,以现场甲方代表和监理确认的工程量为准,测绘公司具体负责核量,采取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评到底的办法,实地逐个对每个单元工程进行工程量核实和测量。
验收记录表一式两份,分为正本和副本,均由测绘公司安排人员记录。
农渠逐条进行测量,农渠中间的小型建筑物和农田口要标注清楚。
骨干工程按照单元工程逐项进行测量,砌护渠道和沟道治理按照渠道断面或建筑物间隔进行段落划分和验收。
测绘公司负责验收仪器设备的准备、测量和记录。
2.质量评定
由验收组长负责,所有参与人员对当天验收的标段,从渠道砌护质量、配套建筑物布局、土方整治、运行状况、现场清理等方面,实地逐个对每个单元工程进行质量评定,每个单元工程按照合格、优良进行评定,根据单元工程评定对分部工程进行单项评定,然后对每个标段进行汇总评定,按照百分制进行考核评分由监理公司安排专人负责质量评定记录,统一进行汇总。
3.验收表签字
所有参与验收人员都要对验收表签字确认,验收表签字确认后不得随意改动。农发办验收人员对工程量进行签字确认;监理单位验收人员对工程量进行签字确认,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和校核;测绘公司验收人员对验收的工程量进行确认;施工单位签字确认验收工程量。
(四)验收成果及运用
1.测绘成果
(1)验收结束后,测绘公司向验收小组提交测量成果资料四份(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两份)。
(2)测绘公司向甲方提交测量渠道,沟道、道路、节水灌溉管网首尾、拐点坐标及工程量全部上图。测量建筑物坐标和位置全部上图。测量林带、平田整地全部上图。测量分标段竣工图。
(3)工程测量统计明细表(包括名称、编号、规格、坐标点、细部工程量)。
(4)测量的平面竣工图(包括四至坐标、面积、工程名称和位置)。
2.工程决算
根据验收结果,各标段施工企业于验收十个工作日内将编制的竣工决算、竣工图提交甲方代表,由甲方代表和监理单位统一初审后,报请县财政局工程预决算审查中心审核定案,根据审核定案表进行工程结算。
(五)项目区竣工验收
分部工程验收合格、项目区工程全部竣工后,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由县农发办联合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财政、水务、纪检、项目运行管理等部门组成验收小组,逐标段对每个项目区进行整体验收,宁夏坤测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安排人员全程参与。
四、验收要求
(一)参与验收人员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验收,参验工程都要完工并且运行良好,工程量当场验收当场反馈给施工企业,对存在问题工程部位要记录详细,有问题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坚持边验边评的原则,对验收工程当场进行质量评定,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二)对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和决算,只进行登记,待整改完成后予以验收,一个星期未完成整改的,工程将不予计量。不合格工程主要指:1.甲方代表、现场监理在施工期间督查要求返工整改而不执行;2.不能正常运行、发挥不了建设效益;3.构件损坏严重、影响工程结构和稳定;4.砌石体裂缝、下沉;5.渠道漏水、冒水;6.渠道高程有问题;7.砌护渠道或沟道变形、顺线不直;8.勾缝粗糙,伸缩缝不合格;9.土方严重欠缺、沉陷;10.现场清理不彻底,影响输水、排水;11.台帽出现断裂;12.道路高低不平宽窄不一、铺砂不匀。
(三)每天工程验收结束后,验收记录表由甲方代表组织参加人员进行签字确认,由测绘单位统一保管,收齐后交甲方代表整理存档。
五、验收组人员组成
组长:史建春(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对工程验收负总责。
副组长:张利涛(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项目验收协调。
成员包括:农发办现场代表、各监理单位总监代表及现场监理、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及施工代表、宁夏坤测测绘科技有限公司测量人员。
六、验收日程安排
(一)验收时间为4月28日-5月19日,涉及各标段具体时间由甲方和监理方根据验收进度通知施工企业。
(二) 每个标段在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将编制的竣工资料、决算报到甲方代表处,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初审,过期不候。
(三)各施工单位(包括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及监理单位)根据验收情况组织完成资料整理装订工作,于6月10前报县农发办审核归档。
永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