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 >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640121-113/2018-38297
  •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 永宁县农牧局
  • 有效
  • 2018年06月27日
关于印发《永宁县农牧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年06月27日 来源: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政务公开解读回应,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现将《永宁县农牧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永宁县农牧局

2018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农牧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加强政务公开解读回应,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农牧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区、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以更扎实的工作落实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

二、深入推进“五公开”,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围绕加快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和部门工作的基本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五公开”,让人民全程监督政府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加强行政决策公开及宣传

1.对于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以及网络等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2.全面落实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全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布。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3.有序推动农牧部门会议开放,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工作会议、专题会议议题,适当邀请服务对象、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局属各单位年内邀请相关人员列席涉及重要民生会议不少于1次。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二)加强行政管理公开

1.加强“三个清单”公开。结合当前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积极配合县编办、法制办和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落实农牧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的监督和制约,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责任领导:王金成、纳金平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2.按照国务院、区、市相关文件精神和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建立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明确政府部门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不断推进农业信用体系建设。

责任领导:王金成、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

(三)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局属各执法单位在制定完善本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清单的基础上,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抽查情况及检查执法信息要在县政府网站、“信用中国(宁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政务微博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责任领导:王金成、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单位:畜牧水产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农经站

(四)加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进一步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农业、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各具体承办单位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二、深化重点领域公开,着力加大主动公开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有关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策,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向“深水区”迈进。

(一)推进预决算和审计信息公开

1.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各单位要做好预决算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农牧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一次全系统的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工作,确保实现预决算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文件精神和区市相关要求,在我县制定相关实施方案过程中,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县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供涉农领域的相关内容。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2.将政府或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公开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要尽可能对外公开。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3.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1)批准服务信息:包括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2)批准结果信息:包括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等。(3)招标投标信息:包括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4)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包括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5)施工有关信息:包括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6)竣工有关信息:包括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其中,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由批准重大建设项目和有关要件的各相关单位分别负责公开,招标投标信息由招标人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公开,重大设计变更信息由批准单位负责公开,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由制作或保存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公开。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水产中心、农机安全监理站、农经站

4.局属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确定一批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示范性地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对外公布,充分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银川”网站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共享。各单位要指导督促项目法人单位利用现场公示、网站发布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项目信息,为推进该领域全过程信息公开起到引领作用。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水产中心、农机安全监理站、农经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重点公开(1)政府采购领域: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2)国有产权交易领域:除涉及商业秘密外,主要公开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价格、交易价格、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主要公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都应向社会公布。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水产中心、农机安全监理站、农经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

(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文件精神和区市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我县相关实施方案加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涉农领域的信息公开。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过程中,重点公开:

(1)脱贫攻坚领域。认真做好产业脱贫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农政策,农业扶贫产业规划,农业技术服务团队成员名单,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为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事业提供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监督。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

责任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水产中心、农机安全监理站、农经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作物种子育繁所

(2)农业环境保护领域。进一步做好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信息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农业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认真做好农业减肥减药、畜禽禁养区等农业环保工作的公开,让社会和公众了解农业环保工作,有效避免社会和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误会和矛盾。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

责任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水产中心

(3)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动物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3.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在统筹推进的同时,要示范性地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环境污染等信息公开,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应公开、尽公开”起到引领作用。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

责任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水产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

(五)继续深化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对照永宁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内容,继续抓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推进农产品质量升级、安全生产、涉农补贴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单位: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水产中心、农机安全监理站、农经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

四、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努力增进社会共识

(一)突出解读重点

按照区市相关文件要求,围绕2018年县政府重点工作,聚焦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生态立县、脱贫富民、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重点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二)完善解读机制

健全完善解读全链条管理机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各单位负责起草文件的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积极通过撰写解读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各单位对本单位工作事项内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领域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应不少于2次。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三)丰富解读形式

局属各单位要积极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地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效果。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承担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事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读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充分运用区市和县新闻媒体及所属网站、政务微博等做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发挥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五、围绕社会关切,及时有效做好舆情回应

(一)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按照区、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以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疫情、生态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领域为着眼点,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措施、影响县委、县政府公信力、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建立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政务舆情监测机制,做好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地引导社会舆论。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水产中心、农机安全监理站、农经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作物种子育繁所

(二)强化机制,提升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效果

各单位要抓紧建立完善舆情信息回应机制,加强与农牧局机关和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对转办件及时处理答复,做到“网上听民声、线下办实事”。建立健全“政府开放日”常态化机制,聚焦重要民生事项,推动“政府开放日”向基层延伸,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水产中心、农机安全监理站、农经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

六、提升服务公开水平,创新创优发展环境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和总结提炼“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全面准确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单位:畜牧水产中心、农机安全监理站、农经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优化审批与办事服务

1.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县编办、政务公开办、政府法制办、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配合实行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水产中心、农机安全监理站、农经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

七、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增强支撑保障能力

(一)强化政府网站部门内容更新建设

1.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机制,全面加强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各单位要对涉及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向农牧局办公室提供,进行更新完善,严禁零更新、不开展情况的发生。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

责任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水产中心、农机安全监理站、农经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

(二)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新平台

1.充分发挥政务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农牧局办公室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各单位及时提供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发布内容,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集中力量做强做优“永宁农牧”主账号。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水产中心、农机安全监理站、农经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

2.各单位要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新媒体主体责任,对于政务微博、微信服务群等新媒体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四)积极配合开展政府公报工作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文件要求和区、市、县相关要求,制定农牧局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提前做好内容准备工作,及时为《永宁县人民政府公报》提供规范性文件机制,届时将统一刊登县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公众查阅历史信息提供便利。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五)充分发挥其他公开平台作用

1.各单位要管好用好各类公共场所阵地,依托农民技术培训室等场所,做好政策等信息的公开,为群众和企业现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最大限度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八、加快健全制度规范,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一)深入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情况,调整完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全链条、无缝隙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申请与咨询、信访、举报等分类处理机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条例的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单位:农牧局办公室、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水产中心、农机安全监理站、农经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作物种子育繁所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公文属性标识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党厅字〔2018〕12号)和《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党政机关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党厅字〔2018〕1号)要求,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公民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对公开内容进行严格审签制度,各分管领导审阅签发后方可进行公开发布。

责任领导:王金成、金彩霞、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科室:农牧局办公室及局属各单位办公室

2.各单位要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流程界定等机制,与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办理、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删减后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依申请公开和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报批前应经各单位业务负责领导及办公室主任审签。

责任领导:金彩霞、唐学平、纳金平

责任科室:农牧局办公室及局属各单位办公室

(三)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以区、市部门基本目录为参照,对本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逐项逐环节梳理,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等要素。各乡镇(街道)要主动加强与试点县的乡镇多沟通、学习,各部门要主动与区市对口厅局对接,争取业务指导。

责任领导:纳金平

责任单位:农牧局办公室及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

(四)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1.各单位要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要重点组织协调开展农业服务、政策补贴等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各单位分别制定完善所分管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并报永宁县农牧局办公室备案。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细化分类,打通政府部门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领导:纳金平

责任单位:农牧局办公室及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

2.积极组织参加“政务开放日”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县政府“政务开放日”活动的同时,自行探索组织本单位“政务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开工作力度,创造条件保障群众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推进行政权力规范有序、提高政府机关、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增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提升政府和农牧部门的公信力、执行力。

责任领导:纳金平

责任单位:农牧局办公室及局属各单位

(五)加强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强化监督落实

1.为加强对农牧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现成立永宁县农牧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王金成    县农牧局局长

副组长:纳金平    县农牧局副局长

成  员:迟永伟    县农技中心主任

刘登彪    县农经站站长

陈  银    县农机站站长

周  成    县畜牧水产中心主任

李少华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李  军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张利宝    县农业产业服务中心主任

任全刚    县种子公司经理

李前荣    县育繁所所长

季  刚    县良繁场场长

王庆福    县农牧局办公室主任

王  勇    县农牧局政务公开专干

下设永宁县农牧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系统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由纳金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把“政治强、政策熟、业务精”的干部充实到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保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按时参加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2.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位置,抓紧研究制定政务公开相关内容,明确责任人,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除分工中明确完成时限的须按时限完成,其它工作任务完成以年底为限,全部落实开展,对长效性工作要坚持持续开展。农牧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将与农牧系统干部职工积分制管理的赋分挂钩。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