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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13/2018-92482
  •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 永宁县农牧局
  • 有效
  • 2018年11月07日
关于永宁县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打捆重量测算结果认定的通知
时间:2018年11月07日 来源: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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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各项目中标单位:

为了更好的实施“永宁县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加强对秸秆打捆量的监管,有效利用项目资金,根据各乡镇玉米秸秆打捆数量初步统计,农牧局与各乡镇及中标农机服务组织沟通,2018年永宁县玉米秸秆打捆以作业面积折算重量进行补助。10月11日,永宁县农牧局组织财政局、项目实施乡镇、农机安全监理站、农机作业服务公司有关人员对秸秆打捆重量进行了现场测算。

测算地点为胜利乡五渠村七队、望洪镇史庄村一队、李俊镇东方村五队,作业单位分别是永宁县兴达地农机作业服务公司、永宁县宏源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永宁县安丰农机作业服务公司。打捆机型均为纽荷兰5070型方捆打捆机。据测算,永宁县打捆1吨玉米秸秆,需2.3亩玉米秸秆。

由于永宁县玉米秸秆打捆需求较少,样本因秸秆用途不同造成打捆重量差异较大。经与中标农机服务组织协商,并参照青铜峡市和灵武市的测算结果,永宁县秸秆打捆按2.5亩玉米秸秆折算1吨。

 


                                  永宁县农牧局  

                               2018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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