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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13/2020-00047
  •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 有效
  • 2020年02月07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02月07日 来源: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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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时期,近期又有新疆和湖南接连发生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疫情日趋严峻,为有效防范禽流感疫情,做好我县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畜禽肉类稳产保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

当前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高发季节,也是动物疫情控制的关键时期,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全面贯彻中央、区、市、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树牢“宁可十防九空,不可一失万无”的责任意识,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春季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禽流感防治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心理。全面落实防疫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精准排查监测,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一)做好动物疫病监测和疫情排查。各乡镇要加强对家禽交易、流通、屠宰和养殖环节监测与风险分析。监测以活禽交易市场、家禽屠宰场、规模化蛋鸡饲养场(园区)为主,兼顾规模养禽场和散养户,摸清病毒污染状况和抗体保护水平。要切实坚守岗位履职尽责,杜绝麻痹思想,加大规模养殖场疫情排查,消除隐患。强化养殖场(户)、活禽交易场所、定点屠宰企业等主体责任,督促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及时报告病、死畜禽信息。养殖场(户)发现病、死畜禽要及时向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报告,并按照要求妥善处理病死禽畜,特别是发现禽畜类大量生病或死亡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关闭工作场所,并及时向上级农业主管报告。

(三)加强畜禽免疫工作。要及时对新补栏家禽以及接近免疫期的家禽进行补栏。进一步加强对防疫人员和养殖户的免疫技术指导,提高免疫水平。

    三、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严格管控打击违法行为

一是严格检疫,强化监督管理。要切实加强家禽产地检疫工作,落实检疫申报制度,规范检疫出证行为。二是严格管控活禽流通及调运,严格执行外埠入永动物产品检疫申报备案制度。严防周边地区病原传入。三是依法履职,严把家禽检疫关口。严格按照动物屠宰检疫规程和屠宰加工流程进行同步屠宰检疫;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活禽及产品上市销售,严防病死畜禽流入市场,严厉打击随意丢弃病死畜禽行为。

    四、加强群防群治,坚决阻断养殖、市场流通等环节疫病传播

要全面落实消毒灭源措施,抓好家禽养殖、屠宰、运销等各个环节场所的消毒工作。严格落实消毒制度,全面强化养殖环境消毒,指导养殖场(户)加大消毒频次与密度,强化畜禽粪便、电料、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家禽运输车辆运输前和卸载后要按规定清洗、消毒,并建立运输台账制度,强化运输车辆监督管理;切断疫病传播途径,降低病毒传播的风险。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关闭辖区所有的活禽市场。

    五、全面宣传引导、严格督导检查

各成员单位要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引导养殖场(户)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保持工作环境中空气流通,尽量避免野生动物与家禽、家畜接触;做好个人防控、穿戴口罩、工作帽、工作服、长筒胶鞋、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要加强对动物防疫和卫生监督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针对性采取措施,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实。要不断健全完善应急防控机制,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同时要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物资储备,一旦出现突发疫情,确保物资储备充足,能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永宁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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