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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3/2017-6517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7-12-05
发布机构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农牧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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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我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在畜禽水产品生产中违规使用抗生素及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行为,切实维护公众健康, 自2016年9月以来,永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按照自治区农牧厅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兽药生产环节。重点检查兽药生产企业是否存在标签说明书增加主要成分或夸大适应症、不按规定标注兽用处方药标识、兽药产品未赋二维码就出厂等违法行为;二是兽药经营环节,重点检查兽药经营门市是否经营假劣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和其它违禁药物,是否存在兽药标签与说明书不相符,购销记录填写不完整等违法行为;三是兽药使用环节,重点检查畜禽水产养殖场是否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和其它禁用药品、不执行休药期、不按兽用处方药规定使用处方药、滥用抗菌药物等违法行为;四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环节,重点检查在饲料中违规添加兽药及禁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五是全面推进农业投入品在线追溯体系建设,开展兽药GSP、GUP双百创优示范活动及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6年9月开始,至2017年12月结束。截至目前,我队共出动执法车辆4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对全县兽药生产经营企业、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及规模养殖场全面进行监督检查。共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兽药饲料案件3起,罚款10646元,没收假劣兽药46公斤,销毁过期饲料3200公斤;抽检兽药10批次,抽检饲料5批次,配合畜牧水产中心抽检水产品14批次;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创建兽药GSP、GUP双百创优示范企业(店)7家,创建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企业2家;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

  下一步,我队将继续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整治行动,形成常态化工作,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确保我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

  来源:永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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