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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3/2021-0017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12-14
发布机构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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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按照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求以及食安委下发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农产品从生产基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我县人民群众农产品消费提供个安全健康的环境全面完成了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2021年全县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狠抓四有两责落实,确保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成立了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乡镇分管副镇长为小组成员,统筹安排分级实施各项监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永宁县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网格化管理制度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各级责任,全面实现纵向到点、横向到边的3级网格化监管。以永宁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核心,在全县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永宁县中心市场、大型超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健全农残检测站(点)22个,办公场所、人员设备全部配置到位,实现基地自律性检测和县乡监督抽检全覆盖

投入品及农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工作

结合自治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加强技术指导和风险监测,更加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1.“瘦肉精”检测:我县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抽检品种主要是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3个品种;抽检数屠宰场“瘦肉精”抽检数上每日不低于当日屠宰量的3%。全县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共计5116份,屠宰场开展“瘦肉精”企业自检共计7678份,全部为阴性

2.综合运用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全县完成果蔬农残定性检测66268样次,检测合格率99.9%;主要农产品定量抽检463批次,其中自主抽检103批次,配合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抽检360批次,检测合格率98.7%。经调查是未按规定执行休药期所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相关基地和个人进行了警示教育,对后续产品进行跟踪监督抽查,全部合格。

3.以“严厉打击农业领域投入品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确保不发生农业领域坑农害农现象”为抓手,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进行农业投入品抽检105批次,其中种子24批次、肥料22批次、饲料40批次(自主抽样23批次,国抽17批次)、兽药9批次、农药10批次,全部合格。

(三)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1.坚持以检疫促防疫、以防疫促发展的工作方法、建立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出栏动物严格实行报检制度,严禁无条件对动物实施补检。全年共完成产地检疫2350.15万头(其中生猪1.68万头、牛1.67万头、羊9.72万只、禽类2336.89万只、其他畜禽0.19头/只)。动物定点屠宰场点严把“入场”、“待宰”“同步检疫”、“宰后处理”四关,做好“检查”、“消毒”、“无害化处理”三项记录,规范屠宰检疫行为,严格实行无害化处理。全年共完成屠宰检疫11.1721万头(其中猪0.4051万头、羊10.713万只、牛0.054万头)。

2.动物疫病监测工作通过春秋季集中免疫和常年补针,生猪免疫口蹄疫3.83万头次,免疫率100%:蓝耳病、猪瘟4.27头次,免疫率100%;牛免疫口蹄疫9.77万头次,免疫率100%;羊免疫口蹄疫48.4万只次,免疫率100%;免疫禽流感139万羽次,占应免数的100%,免疫鸡新城疫131.69万羽次,占应免数的100%。到目前全县重大动物疫病控制良好,未出现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四)以净化投入品市场为抓手,狠抓源头治理。与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签定承诺书123份。出动执法人员516人次,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130家,其中检查种子、化肥、农药生产经营户82家,检査兽药饲料生产经营户48家,没收假兽药50盒,收缴过期农药382公斤。下达整改通知23份,受理农民投诉30起,已全部处理挽回农民损失约50万元。一般程序案件立案查处5件,罚款11.1445万元,已全部办结。取缔农药经营单位2家,通过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验收命名全区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40家,全县累计命名全区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46家,占比57.5%。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物4.82吨,占产生农药废弃包装物的94.5%,其中瓶装包装物3.1吨,袋装包装物1.72吨。与宁夏中塑宏欣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回收处置协议,回收的4.82吨农药废弃包装物全部制成塑料滴灌设备,处置率100%,建设乡镇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站点6个,农药经营店回收站点80个,实现全县各个区域回收网点的全覆盖,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

(五)推广绿色生产,提升农产品品质。我县绿色食品认证企业6家,认证产品19个,认证面积6720亩,认证产量18308吨;有机农产品认证企业8家,认证产品69个,认证面积109952.135亩,认证产量12466.58吨,其中新增有机认证产品10个,认证面积1481.3亩,认证产量540.46吨;9家港菜生产企业得到宁夏蔬菜产销协会“宁夏菜心”地理标志授权。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2个(鸡蛋和双孢菇)。全面推进我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切实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已实施电子合格证经营主体20家,已开合格证52万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8万吨。

(六)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技术示范推广力度。一是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要求,为全县养殖园区、种植业生产基地统一印制发放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记录档案,与各生产企业、园区、农业投入品营销单位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制订主要畜禽养殖、农作物及瓜果、蔬菜等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及质量控制技术标准,对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园区的农产品实行产地准出管理。二是通过示范推广有机肥替代、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物理防控、一次性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实现全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面积达到35.5万亩,覆盖面达到91%;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2.15万亩,建成高标准小麦化肥减量增效核心示范500亩、小麦稳粮保供绿色转型科技创新示范1050亩、玉米绿色高质高效示范500亩;建成有机肥替代化肥核心示范区5个,面积2820亩;建成小麦病虫害统防统治示范1万亩,完成专业化统防统治41.8万亩,防统治覆盖率54.5%。三是定期做好全县25家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利用运转情况,积极宣传绿色环保养殖模式。依法加强禁限养区监管,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品种、规模、总量。四是培育标准化示范基地,全县共有国家标准化示范基地2个,分别为有机水稻原料基地和晓鸣禽业;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个(绿方水产);自治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示范场)7个,分别为壹泰、犇旺、茂林、荣俊、悦丰、裕稻丰有机水稻和立兰酒庄。已组织企业申报2021年自治区标准化生产(原料)基地项目。

(七)开展线上线下智慧监管,提升监管效率。结合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四挂钩”的相关要求,利用国家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永宁县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永宁县农业投入品在线监管平台,实现“二品一标”农产品质量追溯全覆盖,主要农产品质量追溯覆盖80%,全县农业投入品在线监管全覆盖。截至目前,据统计,全县主要农产品、农业投入品上传备案信息108.4万条,基本实现了在线监管、质量可溯。

(八)积极组织宣传,提高群众质量安全意识。结合“3.15”“食品药品安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加大对农产品可追溯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生产者自觉按照市场需求生产优质农产品,提高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督促、指导全县6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开展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检测技术的宣传、培训“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制作展板3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手册、农产品安全用药手册、蔬菜安全用药知识等宣传资料共计2800余份。举办各类瓜菜产业培训班4场次,培训种植户及技术骨干150余人。对全县农业投入品经营户进行了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组织人员参加“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月”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进行常规设施蔬菜技术指导200余次。

、存在的问题

1.监督检测任务重,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工作的开展存在一定困难乡镇检测站虽然已经挂牌成立,但没有编委文件和编制,无专职检测技术人员,不能完全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检测工作。

2.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存在很大难度,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及多家单位联合执行才能见成效。

3.群众安全意识滞后,在抽样过程中有部份经营户对抽样人员的抽样工作不理解、不配合。

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宣传,进一步强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

2.明确监管重点,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农业投入品的抽检工作

3.对已通过产地认定的生产基地,定期督促建立健全生产基地档案和生产记录档案,为质量安全追溯和产品标识使用奠定基础。

4.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使用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行为。

5.持续推广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建立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有效衔接制度,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所需资金列入财政经常性预算。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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