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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10月14日
永宁县农产品加工园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5年10月14日 来源: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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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永宁县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改造提升农产品加工园区或集聚区,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按照区厅《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产业化融合发展有关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产)发〔20252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自治区农业相关资金(第四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421)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推动永宁县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着力扶持重点特色优势产业、重点优质企业、重点加工环节,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改造升级装备、开展产品研发和科技攻关,加快培育一批以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为支撑的农产品加工和预制菜骨干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大农产品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科技攻关,引导加工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和技术,有效降低加工物耗能耗,着力提升加工企业技术装备水平;逐步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业品牌" 品牌发展体系,着力推动特色优势农产品品质化、品牌化、市场化发展。

二、支持对象

在永宁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重点支持闽宁镇新投资建厂及望远聚集区企业。

三、资金计划

自治区拨付项目资金500万元,其中:安排基础设施智能化提升项目50万元、绿色智能化转型项目350万元、科技创新与产业链拓展项目50万元、品牌培育与推广项目50万元。基础设施智能化提升、科技创新与产业链拓展、绿色智能化转型项目由企业自行申报,品牌培育与推广项目由永宁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实施。

为实现项目资金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根据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可统筹使用。

四、实施内容

(一)基础设施智能化提升。支持建设绿色食品产业园和农产品加工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绿色食品产业集聚效应,提供技术研发、质量检测、人才培训、金融对接等全流程服务,形成“园区承载产业、平台赋能服务”的协同格局,推动标准化生产、集约化加工、便利化服务网络,提高农产品加工业承载和服务能力。2025年绿色食品产业园核心基础设施竣工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对入驻企业的服务覆盖率不低于70%,安排资金50万元。

(二)绿色智能化转型。支持企业引入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智能仓储物流系统、环保处理设备或对加工技术装备进行改造升级,提高生产效率与精准度,降低人力成本。鼓励企业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引导企业选用环保原材料与包装材料,实现全链条绿色发展。2025年新建设项目,设备总投资达到300万元以上,按照设备投资的20%补贴,单个补贴不超过50万元,安排资金150万元。设备总投资达到300万元以下,按照设备投资的20%补贴,单个补贴不超过20万元,安排资金200万元。

(三)科技创新与产业链拓展。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农产品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发,提升产品附加值,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上游拓展,建设稳定的原料种植、养殖基地,保障优质原料供应,向下游延伸,发展精深加工,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对拥有成果并投入生产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安排资金50万元。

(四)品牌培育与推广。强化生产经营主体品牌意识,新增“三品一标”、名特优新、特质农品等优质农产品认证10个;对申报成功的企业,每认证1个产品,奖补1万元,同一产品获得不同品牌认证追加奖补0.5万元,累计不超过5万元。在区外设立农产品销售站点并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场地租用、装修等补贴,其中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给予5万元补贴;在全国重点批发市场设立销售档口的给予5 万元补贴;同一批发市场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销售档口的,给予8万元补贴;在区外连锁超市、大型商场设立特色农产品销售窗口或开设门店并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2万元补贴,全力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安排资金50万元。

五、实施步骤

(一)企业申报(2025年9月)。企业对照项目申报条件,填写《永宁县农产品加工园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107室。企业申报内容近三年已享受过同类补贴的,本次不得申报。

(二)项目评审(2025年10月)。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项目评审与绩效评价,按照方案,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质量和进度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资金拨付(2025年11月)。拟补助名单经局党委集体研究后在永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财务流程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补助对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由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负总责,县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抓好项目的落实。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进度、要求组织实施,整个项目资金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管理,使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合法合规使用资金。  

(三)及时总结经验。项目结束后,及时总结,做好项目  绩效评价,积极宣传,扩大项目实效影响力,发挥项目引领效果,推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发展。

  

附件:1.永宁县农产品加工园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材料

2.永宁县农产品加工园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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