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640121-113/2019-00016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03-19
发布机构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2019年农业投入品在线监管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续建)项目实施方案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文件《关于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产品优质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通知》(宁农(质)发[2019]2号)要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业投入品在线监管平台必须实现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100%在线监管,区域内80%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指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产品实行追溯管理,达不到以上条件的将取消认定。结合文件规定,现制定永宁县农业投入品在线监管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续建)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推进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提高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农质发[2014]1号)要求,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引领,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借助“互联网+现代农业”信息技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创新监管方式,构建从产地、生产投入品到产品的农产品全程可追溯体系。

二、现状

永宁县现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120家,其中:种子、农药、肥料生产经营单位90家,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30家。目前已列入投入品在线监管的有90家,还需要建设在线监管系统30家。

现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150家,已列入追溯体系的42家,按照80%的标准,还需要建设质量追溯系统的生产经营主体80家。

三、主要目标

以建立农业投入品登记备案制度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为目标,按照生产过程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的基本要求,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产地检测)为抓手,在全县建立农业投入品在线管理系统和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将辖区内所有农资经营店和80%以上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监管追溯平台,利用二维码实现农业投入品交易、来源、流向、质量全程信息化监管和产品来源、流向、质量检测报告全程信息化管理。

    四、项目建设内容

   (一)农业投入品在线管理系统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农业投入品在线监管涉及国家标准字段,从主体备案、农药、兽药、种子、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机具及配件、渔机渔具、投入品销售管理、执法监管十个模块进行建设。

按照国家标准完善提升已建90个农资经营店,实现数据和自治区总平台对接上传。对新增30个门店按照新标准进行硬件配发和软件开发,纳入在线管理范围。对新纳入在线管理的每个农资经营店配置电脑、二维码打印机、小票打印机和光电扫码器各一台套,实现投入品全程信息化监管。

系统后期维护及使用培训。系统后期维护原则上保证3年内对本系统的运行稳定和数据库更新、维护。由项目实施单位和系统供应商完成对项目实施单位监管人员和农资经营店使用人员的培训,做到熟练使用。

项目实施单位配置电脑、二维码打印机及耗材。按照各项目实施单位具体需要量原则上满足3年的耗材使用量。

各追溯点公示牌、制度、操作流程制作。

项目资金:24万元

实施单位: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永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二)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

完善健全已建42个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水产捕捞点、屠宰场质量追溯系统,新增80个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为2019年项目建设主体,纳入质量追溯系统范围。为新纳入追溯系统管理的生产经营主体配备电脑和二维码打印机各一台(套)及耗材,按照农产品质量追溯国家标准完善以建设系统,实现农产品质量追溯监管。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农植业产品、畜牧产品、特色农业产品、水产品、检测信息采集等5个模块。

系统维护及使用培训。原则上保证3年内系统正常运行和数据库更新维护。完成对项目实施单位监管人员、蔬菜生产基地操作人员培训,做到熟练使用。

各追溯点公示牌、制度、操作流程制作。

项目资金:56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永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永宁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永宁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永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三)农业投入品在线管理平台交互运行

将建成的投入品在线管理平台数据进行收集、整理、运算、上传,实现和自治区平台的对接。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将信息与自治区投入品监管平台整合处理运行。   

(四)产地检测

以永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为依托,重点对农产品产地在例行监测、专项整治、风险评估中发现的隐患较大、问题较多的蔬菜、食用菌、水果、水产品、畜产品进行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全年完成抽检250份样品,发现隐患,检打联动,专项治理。检测后出具检测报告并将数据注入追溯系统二维码中。开展养殖、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发现隐患,检打联动专项治理。

项目资金:35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永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永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永宁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永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五)项目资金及来源

项目总资金115万元,其中现代农业发展资金70万元,2019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财项目产业化资金农产品可追溯项目资金45万元。

    五、实施步骤

    项目建设实施期限为2019年2月至12月,项目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月-3月)。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摸底调查,确定项目具体实施的各点(店)、基地,制订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建设主体、内容及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4月-6月)。根据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按时保质完成农业投入品在线管理系统和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的硬件招标采购和系统租用购买服务及培训工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上传。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水产中心按照任务要求完成检测任务。检测任务在2019年10月底完成。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2月)。全面总结项目建设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对系统的实际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进行分析,完善系统平台的监控功能,实时掌握系统运行状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永宁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并开展招投标工作,落实管理责任,统筹推进,加强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项目督查组的联络,协调解决实施中的实际问题。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该方案实施项目,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如发现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照相关法规制度严肃查处。

(三)加强培训。加强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监管人员操作技能,农资经营店和追溯单位至少要培训出一名以上熟练操作业务员,确保投入品在线管理和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规范、正常有序运行。

   (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持续深入开展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的社会氛围。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各种载体,多形式大力宣传“以生产经营记录为基础,规范生产经营者生产行为;以质量标识为手段,反向追溯生产经营者责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意义,让广大生产经营者充分认识到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定期发布农产品追溯管理信息,提升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度。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消费者购买有质量安全二维码的农产品,放心消费。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