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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3/2021-0010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7-05
发布机构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永宁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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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永宁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2021政务公开工作,服务好全县农业经济的发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区、市、县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十四五”三农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规划方案的公开。

围绕全县农业领域“十四五”规划和自治区“九大产业”落实制定的方案计划,要主动及时进行公开发布,向社会及时传达农业发展的最新信号,引导全县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合作主体和农户共同参与到全县农业经济社会发展中来。

(二)强化监管和服务信息公开。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在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即时公布。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监管、谁公示”“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农机检验审验、土地确权登记等服务信息要及时更新,保证群众在办事过程中方便快捷。

(三)严格落实好资金使用公开。

各单位每年度按期对本单位预、决算做好公开工作,对重大农业项目建设情况及时进行公开,招投标、验收结果等做好公示工作。

(四)做好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

做好强农惠农政策解读,对群众服务事项全面公开。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政策,专业技术人员要从专业角度做好解读,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政策性文件制发的同时,各起草单位要一同做好解读工作。政策解读力争全部采用图解,对政策出台背景、意见采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进行全面解读,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进行简单解读。

(五)加强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针对产业发展、人才培育、环境改善等工作做好公开。围绕农业绿色发展、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农业“三减”、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信息公开

(七)做好政民互动交流工作。

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12345热线等平台做好政民互动交流,及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解决和答复,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准确把握不予公开范围,正确使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依法收取、依法管理。涉农政策、容易引发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做好舆情风险研判,出现舆情及时解,化解矛盾风险严格落实重大突发事件舆情主体责任,增强回应的针对性,保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与宣传、网信政务公开办等部门联系沟通,重大政务舆情能够做到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

(八)认真办好“政府开放日”活动。

认真做好2021年度“政府开放日”活动,按照活动要求各单位要集中力量配合开放主体做好宣传工作,让服务对象和社会群众广泛了解农业部门“政府开放日”活动,确保“政府开放日”活动真正达到密切联系群众、提升整体工作水平的目的。

、强化组织保障

根据最新人员岗位变更,现将永宁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长:孙伟国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岩琴    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高金强    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员:王庆福    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县农经站站长

迟永伟    县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站长

   县畜牧水产中心主任

朱海宏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少华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张利宝    县农业产业服务中心主任

   县良繁场场长

任全刚    县种子公司经理

由副局长李岩琴同志具体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处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配合局办公室做好各项信息的公开

工作要求

1.做好信息安全工作。各单位要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细化和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对于公开内容中涉及个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身份信息等同时出现的,做好删减工作,保护好人员信息及人身财产安全。

2.规范文件、信息起草和公开文件公开属性由拟稿人提出并在发文呈批单上注明“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4种属性中的1种,对提出“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的须说明理由。公开属性最终由文件签发人签发时确定。 

3.及时有效的公开日常工作内容。各单位每周将本周政务公开内容电子版发送至局邮箱进行公开发布,公开内容请相关领导审核签字,纸质版报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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