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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MB16508309/2023-00066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1-13
发布机构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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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对照政府工作报告、全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紧扣中心、认真落实、真抓实干,全力推进工作落实,现将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认真开展行政许可

严格审核辖区内农药、种子、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资质,依法开展行政许可、资质审核、备案登记工作,审核率100%。新审核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2家,蔬菜种苗经营许可证1家。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兽药的企业,开展兽药GSP审核,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截至目前,已办理新证2家企业,续证5家企业,更换营业地址2家

二、做好种子备案登记及调运工作

全县共统计网上备案网点133家,经营不封装备案125家,委托生产备案9次,对在备案审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调入要求的种子或者备案者上传的资料不完备的情况共驳回45家,严把种子质量关。受理调运检疫的小麦80万公斤,玉米70万公斤。组织全县8家种子(种苗)发证企业的填报2022年农作物种业信息。

三、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

监督抽检蔬菜45批次(区抽10批次)肥料13批次抽检猪肝、猪肉、牛肉、羊肉、禽肉和禽蛋等畜禽产品共计78批次,其中猪肉15批次,牛肉15批次,羊肉15批次,猪肝10批次,禽蛋20批次,鱼肉3批次。兽药产品监督抽样12批次兽药经营环节监督抽检10批次,养殖场使用环节监督抽检2批次饲料监督抽检15批次,其中,饲料生产企业抽检3批次,饲料经营企业抽检2批次,规模养殖场抽检10批次。种子监督抽检共31批次,其中,春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检:玉米11批次,大豆3批次冬季种子企业监督:小麦2批次,水稻4批次,玉米1批次为保证我县8万亩小麦种植及玉米、大豆带状种植的落实,小麦种子留样备查7批次,大豆3批次。开展“三棵菜”专项整治行动对县域内各乡镇种植户用药情况进行随机检查,目前抽取豇豆、芹菜、韭菜共12批次。种苗生产企业委托植物检疫抽检西瓜种子3批次,种苗3批次。调查处理自治区例行抽检不合格蔬菜、水果共5批次。

四、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

对永宁县辖区内所有农药、种子、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严防禁用药、人用药、过期药、假冒伪劣药以及“三无”饲料进入畜牧养殖经营使用环节。活动开展以来,共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179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25家出动执法人员196人次排查全国农药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清退旧包装种子60公斤,下发整改通知书2家

五、落实畜禽投入品质量安全检查

对永宁县辖区内所有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检查饲料兽药生产销售企业家100次,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执法车辆60车次,排查隐患9条,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约谈企业1家(次),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材料400余份签订《兽药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1份,《兽药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1份,《兽药经营、使用目标管理责任书》17份,《兽药经营、使用质量安全承诺书》17份,《饲料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10份

六、认真开展农机执法监管工作

加强农机作业公司、农机大户、供外蔬菜基地、设施园艺片区农机安全巡查,严厉打击拖拉机违章、违法运输行为,杜绝一般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共下乡开展农机检查126天,出动农机检查人员280人次,检查农业机械600多台次,检查农机作业公司28家次,供外蔬菜基地29家次,制作农机执法展板31个,发放农机安全宣传材料4000余份,安全生产十五条宣传手册200份,处理农机质量投诉2起,查办农机违法案件1起

七、做好禁渔期渔政执法工作

按照农业农村厅要求,制定渔政执法实施方案4月起在我县黄河水域加强渔政执法宣传、检查。加强与交通、公安、乡镇等部门联动,加大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在全县主要路段、早市发放《渔业行政处罚事项条例节选》彩页2000余份。悬挂渔政巡查条幅60余副,强化执法监管,坚决依法打击电鱼、毒鱼、使用违法网具从事违法捕鱼等行为。

八、联合私屠乱宰整治专项行动

公安、市场监管、乡镇综合执法队进行联合行动,对永宁县辖区内所有乡镇、街道与重点道路、村庄私自屠宰上市销售、未经检疫上市等情况进行巡查。引导经营户在畜禽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劝导群众购买正规屠宰场经过检疫后屠宰的畜禽产品。截至目前联合巡查5次,单独巡查10次,查获私屠滥宰案件3起。

九、做好涉农信访投诉处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按照“有诉必查,及时答复,确保息访”的原则,做到投诉一起,督查一起,答复一起,使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得以解决,努力减少重复访和越级访的发生,有效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本年度受理农民投诉41起,已调解处40起,正在办理1起,挽回损失偿11万元。查处违法案件8起,其中:禁渔期违法案件2起,处罚渔政违法行为人2人,罚款4000元,处理轻微违法行为3起,批评教育相关人员12人,没收违法渔具7副,及时申请报废渔政执法船只1艘;农机违法案件1起,处罚违法行为人1人,罚款500元,协助农机安全监理站处理农机事故1起;私屠滥宰案件1起,应检未检案件1起,兽药案件1起,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1起,销售不合格饲料案件1起。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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