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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13/2019-00040
  •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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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19年05月22日
关于申报2019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9年05月22日 来源: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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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及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13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宁财(农)发〔2019〕34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按照“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思路,立足优势特色农业资源,推动规模化种植,突出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仓储物流、直营配送、休闲农业和电子商务,做长产业链,做紧利益链,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

二、支持类型

以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拓展、产业功能转型等为核心,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支持发展多种类型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

(一)产业纵向型融合。加强生产、加工、销售环节、品牌创建有机融合,延长产业链。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在农村产业融合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向前延伸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种养基地,向后延伸建设物流配送、市场营销网络,发展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加工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升产地预冷处理能力,支持集预冷、加工、冷藏、配送、追溯等功能于一体的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具有储存、分拣、加工、包装、配送、追溯等功能的低温加工配送中心。

(二)多元服务型融合。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推广机构,开展以农资超市、测土配肥、统防统治、产品营销、冷链贮运、技术培训等为重点的专业化、综合性服务。重点扶持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专业化服务公司和农机作业公司,积极开展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试点,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产业聚集型融合。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养结构,推进农业内部产业整合型融合,推广“一年两熟”等种植模式,推进粮饲兼顾、种养融合、循环发展。积极发展麦后“粮菜、粮经、粮饲”复种模式,推广水稻前茬种植冬牧70一年生牧草,积极发展全株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牧草种植及作物秸秆收储利用,促进种养循环发展。支持规模化养殖企业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养殖场与种植基地签订有机肥订单收购协议。

(四)多种功能型融合。加强规划引导,重点围绕打造黄河金岸、贺兰山东麓葡萄文化长廊,建设提升一批农家乐、休闲农庄和休闲农业示范点,开发农业生态休闲、旅游观光、农耕文化、科技教育等多种功能,拓展农业发展的领域和空间。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完善县乡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支持畜禽、蔬菜、水产标准化示范场建设,配套完善农业物联网技术,并逐步向大田种植拓展。

三、支持环节

本项目申报主体为永宁县县域范围内,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符合产业发展规划,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以永宁县优质粮食、蔬菜、草畜等产业为重点。项目主要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和环节,推动农业相关产业联动集聚、生产要素跨界配置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农产品产加销等相关服务业的有机整合。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除生产基地建设外,产业链中后端的基础设施建设(可为已建设施,要求竣工时间在2019年1月1日以后;在建设施,要求开工时间2019年1月1日以后,2019年12月31日以前竣工;也可为新建或改扩建设施,要求2019年12月31日前竣工)、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设施、物流冷链建设、农产品加工、“三品一标”认证、品牌创建、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新型农业机械购置及市场营销等方面。

四、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1.产业特色明显。产业融合模式新颖,发展思路清晰、功能定位明确,规划布局合理、建设水平领先、示范作用显著。粮食基地面积不少于500亩,设施农业面积不少于100亩,露地蔬菜面积不少于300亩,采取订单销售模式,有自己的品牌,综合年产值不低于500万元。

2.带动农民作用显著,利益链衔接紧密。通过构建股份合作、订单合同、服务协作、流转聘用等利益联结模式,与基地农户、农民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带动农民至少20户以上,农民户均从中获得收入不低于10000元。原则上不得补助未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农民不能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经营主体。

3.组织管理健全完善。建设主体清晰,管理方式创新,有适应发展要求的管理机构和开发运营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营管理模式。

4.不得重复申报。近三年内享受过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的经营主体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本项目由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自行申报,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评审论证,择优确定,并在永宁县政府公众网进行公示。

项目采取自愿申报,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申报截止日期5月27日,超期不予受理。

 

附件:永宁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永宁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实施方案

编写提纲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背景

三、项目可行性必要性

四、项目目标

五、项目内容

六、项目运行机制

七、主要措施及技术路线

八、资金扶持环节及扶持方式

九、项目实施进度

十、项目组织管理

十一、项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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