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永宁县农业防灾减灾项目(畜牧业)验收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6年03月17日
来源: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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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宁农(牧)发〔2026〕1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增强畜牧业防灾减灾能力,我局制定了《2025年永宁县农业防灾减灾项目(畜牧业)实施方案》(永政农发〔2026〕11号),并于3月12日至3月13日联合县财政局对申报项目的养殖场(户)进行验收,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验收结果及补助金额公示如下,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永宁县农业农村局、永宁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反映,电话:0951-8011287,8011602。
附件:2025年永宁县防灾减灾项目(畜牧业)补贴公示表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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