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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强调“要严把贫困退出关,严格执行退出的标准和程序,确保脱真贫、真脱贫。要把防止返贫摆在重要位置,适时组织对脱贫人口开展‘回头看’”。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的通知》(宁开办发〔2019〕30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精准识别、退出精准度,确保漏评、错评和错退率为零,建档立卡“应纳尽纳”“应退尽退”,现就2019年我县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建档立卡识别、退出工作
1.识别退出标准程序。凡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2017年底国家扶贫标准2952元,2018年宁夏参考值3400元)且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农村户籍常住人口,按“户申请、两评议、一比对、两公示、一公告”的程序,都应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凡收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且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按“村组提名、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审定公告”程序,都应按照规定退出。
2、“两不愁三保障”指标解读。不愁吃主要是根据居住地饮食习惯,农户有能力通过自产或自购,满足口粮需求及补充一定的肉、蛋、豆制品等必要营养食物;饮水安全达标喝上放心水,包括水量(20升/人·天)、水质(集中供水符合GB5749,分散供水“望、闻、问、尝”, 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物、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用水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不超过20分钟,或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和供水保证率(供水保证率达95%及以上为达标,90%及以上且小于95%为基本达标)。不愁穿主要是根据居住地环境,农户有能力购买,做到有换季衣服、有换洗衣服。义务教育有保障主要是6至16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失学辍学。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是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常见病、慢性病有地方看、看得起,得了大病、重病后能够享受保障政策,基本生活过的去。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是贫困人口不住危房,现有住房通过住建部门鉴定达到A级或B级。
3.建档立卡查漏补缺工作。各乡镇要认真排查农村居住危房的、家庭成员全部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政策的、自主迁徙农村居民、非贫困村、黄羊滩农场、玉泉营农场和夕阳红等“盲区”“死角”存在的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精准识别“应纳尽纳”。同时对2014年-2018年已脱贫贫困人口出现因患大病、受灾、因学等原因影响“两不愁三保障”、达不到脱贫标准的,按照程序予以返贫,并加大力度给予扶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患大病、受灾、子女上大学的,享受了相应政策扶持且未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达到脱贫标准的,已脱贫的不作返贫处理。
4.精准识别负面清单、各乡镇在组织开展建档立卡工作中要加强人口相关数据比对,结合实际情况如出现以下情形,不能纳入建档立卡范围:一是家庭成员(含共同生活)或法定赡养人、抚养人中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由财政统发工资,或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由企业连续两年以上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收入较稳定的(含村“两委”现任主要负责人;军烈属、“三支一扶”除外);二是家庭成员名下或实际拥有小轿车、大型货运车、大型农用车或大型工程机械的;三是建(购)商品房(移民安置除外)的,或现有住房、日常消费明显超过扶贫标准的,或隐瞒、转移财产的(含蓄意分户的),或自费出国等;四是家庭成员有担任非公企业负责人、股东的,或长期从事各类工程承包、发包等盈利性活动的,或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五是非农户或失地农户且享受城镇居民相关政策的,或有违法行为且拒不改正的(戒毒康复的除外)。
(二)贫困村脱贫退出工作
1、年度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根据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各乡镇自行组织人员全面排查,重点排查镇村脱贫主体责任发挥、产业发展状况、扶贫政策落实、帮扶责任落实、镇村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等问题,并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台账及整改进展情况以正式文件6月10日前提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闽宁镇除以上排查重点外,针对2018年五个贫困村脱贫出列程序规范、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短板补齐等方面进行深入排查,并将五个脱贫出列村的巩固提升工作进展情况和原隆村的脱贫出列自查情况,以正式文件提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按规定程序组织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下降至3%以内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严格按照退出程序出列,确保脱贫质量。
(三)认真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
按照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的要求,各乡镇要结合动态调整工作,自行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核查“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产业、就业与内生动力等稳定脱贫的基础是否牢固,有无错退、漏评、错评对象,贫困退出程序是否规范。闽宁镇、胜利乡要加强网格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网格员定期遍访扶贫对象,动态掌握生产、生活变化情况,做到扶贫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其余乡镇指派专职人员,扎实做好定期走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帮扶责任落实工作。
(四)加强“边缘户”监测与帮扶
各乡镇要统筹解决农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实现。对于家庭成员出现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的,家庭供养2个及以上大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的、家庭遇到重大灾害或意外事故的、家庭主要劳动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家庭收入来源不稳定的,“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不高,家庭人均纯收入略高于国家扶贫标准,正常生产生活有困难,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户,各乡镇要组织镇村两级调查摸底、综合研判后另册管理,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因户施策,精准帮扶,防止漏评,全面实现“两个确保”脱贫目标。
(五)完善扶贫数据核查机制
按照“六个精准”要求,我县将抽调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干部组织专班,利用现有的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与掌上应用App,建立扶贫开发信息数据定期核查机制。结合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和动态管理,每半年开展一次,抽取一定比例的村户,以涉及“两不愁三保障”“六个精准”主要指标为重点,实地核查核实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关联性是否达标。问题数据属于“两不愁三保障”等实际工作未落实或不到位的,坚决予以限期整改;属于信息采集工作不细致或不精准的,跟踪核实立行立改,并进一步完善机制克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扶贫系统数据与贫困对象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保持一致,坚决防止数字扶贫、数字脱贫。
二、进度安排
(一)建档立卡查漏补缺、脱贫户返贫识别(5月16日—7月10日)
建档立卡查漏补缺、脱贫户返贫识别按照“户申请、一比对、两评议、两公示、一公告”的识别程序实施。
1、宣传发动。通过召开乡镇、村级会议,把政策宣传到每个家庭,做到家喻户晓。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单、召开村民大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宣传动态调整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5月16日-5月22日)
2、初核流程。户主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各乡镇汇总各村拟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返贫户申请名单,由县扶贫办协调与人社、公安、国土、工商、民政、教育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进一步核查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财政供养、户籍、车辆信息、城镇商品房或住房、企业法人和股东、居住房屋、享受低保、学生上学等信息,同时,由村委会及驻村工作组入户核实,并填写《精准识别“五看”指标评价体系表》(见附件),对不符合进入条件的公布比对及核实结果,各村组进行调整。信息比对核实后,由村民小组组长召集了解村情民意、作风公道正派、敢于说真话,不低于本小组三分之二户数的村民进行小组提名评议,并将结果提交村委会。由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包村干部、市县包扶单位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驻村工作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会议对村民小组最终确定的提名结果进行民主评议和票决,将初步确定的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返贫户在自然村和行政村进行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调整,再次召开民主评议会议评定,无异议后在本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七天。对群众提出异议的,由村委会会同驻村工作组再次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排除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之外。村委会和驻村工作组要将村民申请、小组评议、民主评议和票决的资料收集、整理规范。(5月23日—6月15日)
第三步:乡镇审核。村委会在对确定的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返贫户初选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镇政府进行审核。镇政府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镇扶贫专干、驻村工作组、村干部、扶贫志愿者对村委会提交名单进行入户调查,经调查不符合的农户,公布核查结果,建议有关村进行调整。对符合条件的召开镇党委会议予以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不低于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16日—6月30日)
第四步:审定公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乡镇上报名单提交县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告,并下发批准文件。(7月1日—7月10日)
(二)工作总结阶段(7月1日—7月10日)
各乡镇对2019上半年扶贫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7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总结报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邮箱:ynxfpb@126.com。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是一项非常重要和严肃的工作,直接关系到贫困人口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贯彻落实。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根据动态调整工作安排,进一步细化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高效有序的完成。
(二)定人定责,确保进度。乡村两级要定人定责,村“两委”要发挥主体作用,驻村工作队、网格员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做到扶贫数据真实、准确。同时,按照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各阶段时间节点和工作内容,科学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周密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间、要求完成动态调整工作。
(三)完善数据,提升质量。对贫困户、贫困村、帮扶主体、资金项目等数据信息变化情况进行及时采集核实与更新完善,持续提升扶贫数据质量。同时,各乡镇要挖掘利用数据资源,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与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六个精准”提供可信可靠数据支撑。
(四)规范程序,公开公正。各乡镇要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网格员的作用,动员包括贫困户在内的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动态调整工作,同时要严格按照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规定的程序实施,过程和结果要全面公开透明,设置举报监督信箱,公开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一旦发现问题或接到投诉举报电话(信),要及时核查处理。
永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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