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 >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 信息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公示公告

  • 640121-124/2019-00029
  • 永开办发〔2019〕9号
  • 永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永宁县扶贫办
  • 有效
  • 2019年05月22日
2019年永宁县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出列实施方案
永开办发〔2019〕9号
时间:2019年05月22日 来源:永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为切实做好我县脱贫富民工作,实现建档立卡群众稳步增收致富,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如期顺利通过脱贫出列验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区、市、县党代会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围绕永宁县2019年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及“一村一策”“一户一策”“一人一策”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大扶贫工作格局,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以深化闽宁协作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提高脱贫质量,巩固减贫成效。深入实施基础设施到村、产业扶持和扶贫小额信贷到户、转移培训到人、帮扶责任到单位的“四到”扶贫攻坚工程,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条件,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举全县之力,确保实现年度脱贫目标任务。

目标任务

统筹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高质量实现原隆村脱贫出列。加强就业培训、产业提升、金融扶贫、保障兜底等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力度,实现多渠道稳定增收,确保年内442名建档立卡贫困群众顺利退出。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以上

三、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出列标准及流程

(一)贫困村退出标准

    贫困村出列以贫困发生率下降至3%以内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

    1.基础设施:行政村通沥青或水泥路,自然村道实现硬化或砂砾化;自来水入户率达到85%以上或附近800米以内有人饮工程取水点,水质达到国家农村人饮标准,不具备通自来水和取水点的农户要有稳定安全的饮用水;通电、通宽带、4G网络通信信号全覆盖等。

2.基本公共服务:义务教育有保障;有标准卫生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

3.产业发展:贫困村有支柱产业。

4.集体经济收入:有村集体经济,2020年达到5万元/年以上。

(二)贫困村退出程序

贫困村退出,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银川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

第一步:村委会申请。拟脱贫村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组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后,向闽宁镇党委、政府提出脱贫申请。7月1日至7月15日

第二步:闽宁镇初审。闽宁镇党委、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提出申请的考核销号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在全镇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提出复审意见。7月16日至8月5日

第三步:县直部门核查验收。交通运输局核查通路、通客车情况;水务局核查通水情况;发改局核查通信息情况;文体局核查通广播电视和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情况;农业农村局核查产业、经济合作组织核查综合服务网点情况;卫计局核查卫生室达标情况;组织部核查两委班子健全状况、驻村工作和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各部门核查通过后,签署核查通过呈报书提交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8月5日至20日各部门自行进行初步审核,针对存在提出整改意见,镇村进行整改落实;8月21日至9月5日进行正式核查验收

第四步:县级复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在有关部门提交核查通过呈报书后,选派领导小组成员成立贫困村脱贫出列专项验收小组,对各销号村进行全面的验收核实,并将核实后确定的考核销号村在县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7天。公告无异议后,向银川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9月5日至9月20日

第五步:市级审定。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和组织第三方评估,经银川市验收通过后,报自治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9月21日至9月30日

(三)贫困户脱贫出列标准

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10年不变价2300元/人·年,2017年底国家扶贫标准2952元/人·年,2019年自治区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标准3400元/人·年)且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即可脱贫退出。

(四)贫困户退出流程

第一步:拟定脱贫对象。脱贫各村民小组对照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提出拟脱贫对象,报村委会评议。7月15日至7月31日

第二步村级评议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确认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公示7天后上报镇党委、政府。8月1日至8月15日

第三步级核查。乡(镇)党委、政府组织人员对村民代表大会申报的脱贫户逐户入户调查、审核脱贫户脱贫销号名单,公示7天后,将公示无异议对象名单上报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8月16日至9月5日

第四步县级复审。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经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查、审定,公告7天后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复审。9月6日至9月20日

第五步市级审定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9月21日至9月30日

四、建设任务

(一)提高产业综合提升能力坚持把优势特色产业作为推动各乡镇经济发展、带动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支撑,切实提升特色种植及养殖业、高效节水现代特色农业、劳务及商贸物流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水平。在特色种植及养殖业方面。坚持龙头企业带动和群众广泛参与,推动酿酒葡萄、红树莓、肉牛养殖等产业提档升级。完成1.5万亩优质酿酒葡萄基地项目建设,带动务工500人;宁闽合发公司达到年产消耗3000吨蘑菇原料的生产能力;武河村新增1000亩优质桃种植面积,促进每户稳定就业1-2人,人均年增收3200元;完成福宁村的玫瑰种植500亩。强化“出户入园”集中养殖,建成中光光伏标准化肉牛、肉羊养殖基地、原隆村养殖基地和年出栏4300头优质肉牛的木兰村养殖园区。大力推广“扶母还犊”“反租倒包”产业扶贫模式,以闽宁镇为核心,辐射带动各乡镇有养殖意愿的建档立卡户家庭。在高效节水现代特色农业方面。完成以订单需求、蔬菜、花卉等特色产品为主的闽宁镇园艺村、玉海村、原隆村、福宁村设施温棚园区建设项目。园艺村奶瓜瓜种植面积扩大100亩,带动20-50户农民脱贫致富,带动农户增收2-5万元。推动玉海村白萝卜种植项目投产达效。依托福建沈佳农有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逐步形成一个研究中心、2个万亩产业带和3个支柱产业。在商贸物流业方面。主动与银川市周边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及国内知名电商企业等市场主体对接,建立产销一站式关系,依托闽宁汽车物流园和新镇区,大力发展餐饮、百货、农产品流通、机械维修等服务业。稳步打响闽宁红酒一条街品牌,建成电商物流一条街。在文化旅游产业方面。积极推进棚湖湾红树莓生态田园综合体、立兰酒庄等旅游项目,加快闽宁游客集散中心对外营业,完成原隆村文化广场提升和20家特色民宿改造,力争旅游产业带动就业3000人以上。激发新镇区活力,积极争取中法葡萄酒研学基地和旅游学校入驻闽宁镇新镇区,鼓励1380户新镇区安置群众结算入住。发挥闽宁镇金字招牌作用,重点打造闽宁镇新时代红色旅游基地,依托贺兰山东麓葡萄长廊,加快闽宁镇红酒一条街建设,着力打造集种植、生产、销售、观光、品鉴为一体的葡萄酒产业链。通过举办“勇士之路·贺兰山自行车越野挑战赛”“‘艾飞鱼’全国旅游俱乐部大联盟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贺兰山东麓红酒国际马拉松”等品牌赛事,将运动、健康与红酒等元素高度融合,推进旅游产业向全域全民转变。

(二)深入推进金融扶贫。扩大扶贫小额信贷发放范围,年度放贷完成3200万元、覆盖率达到60%以上。加强小额扶贫信贷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基准利率贴息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实现符合贷款条件、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应贷尽贷。加强小额信贷资金贷后使用监督,完善风险补偿机制,严格小额信贷贷款和发放流程。

(三)着力实施就业扶贫。在巩固传统务工市场的基础上,加大向周边企业就近输出劳务力度,大力推动季节性务工,引导群众从事保姆、保洁、保绿、保安等劳务服务,开展订单式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带动移民群众就近务工,力争闽宁镇6个村和胜利乡3个村每村培育3-5个带动能力强的劳务输出组织或劳务经纪人,年内实现组织输出劳务超过1万人,收入过亿元。广泛开展建档立卡户创业就业培训,强化8个扶贫车间就业带动能力,争取稳定就业人员达到500以上;在胜利乡等其他乡镇建设扶贫车间,带动建档立卡群众就业。强化扶贫车间就业带动能力,由政府和社会购买公益岗位75个,用于安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尤其是脱贫能力弱、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口就业。进一步强化闽宁镇、望远镇劳务移民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等工作,稳步推进劳务移民后续管理工作。

(四)不断深化教育扶贫。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积极落实自治区学前教育在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适龄儿童 “一免一补”、中小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做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及大学生生源地贷款工作。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扩大乡村教育“对口援助”,支持县城优质教育资源与贫困偏远地区学校共建共享建立乡村教师校长发展对口帮扶机制。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原隆村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5%以上,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0%以上。

(五)强化医疗保障。实施医疗救助脱贫工程。巩固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社保覆盖面、提升缴费档次。实施大病和慢病精准救治服务行动,切实落实降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住院起付线,“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医疗报销、救助,县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员年度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90%,或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患大病、重病和慢性病贫困人口兜底救助等健康扶贫优惠政策;深化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建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发挥县域医联体内县级医疗机构对贫困人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的帮扶作用和人才培养,畅通双向转诊、预约诊疗和远程诊疗绿色通道,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县医院专家巡回医疗制度,及时为患疑难重病的贫困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六)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金玉路、闽甘路、闽宁镇镇区至污水处理厂延伸段扶贫公路、乡村道路建设,全面实施村组巷道硬化工程,确保年底村主要巷道全部硬化。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闽宁镇各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重点推进各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和“厕所革命分类有序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村容村貌整治,实施村庄增绿工程,加强生态环保与修复力争实现水冲式厕所改造和天然气入户率达65%以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七)做好特殊群体扶贫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持续实施“56789”暖心工程针对老人病人残疾人等失能人口、弱劳动能力人口,细化政策措施、强化精准帮扶。健全完善贫困家庭“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发展政策环境,确保贫困老年人特别是单老双老户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照护得到有效保障。

(八)凝聚各方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深入贯彻落实东西协作座谈会精神,深化、实化、细化现有帮扶措施拓展协作领域丰富帮扶内容,提高帮扶层次充分发挥村两委的作用,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深入实施“三大三强”促脱贫富民行动、“两个带头人”工程,压紧压实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良好的政治支撑。完善帮扶干部管理机制,充分利用精准扶贫APP,严格落实对驻村干部、帮扶责任领导监督、管理、考核等制度,加强对扶贫干部培训,切实强化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作用提高群众满意度。

(九)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继续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民风民俗、诚信感恩、孝老爱亲、爱岗敬业、民主团结和移风易俗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改善民风民俗,切实推进移民群众的感恩教育,转变移民群众思想观念。按照《银川市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退出正向激励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实行建档立卡户积分管理制度,根据积分高低实行奖惩,切实调动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发挥道德模范的带动作用,切实转变“等、靠、要”的不良风气。制定相应奖惩制度,对主动脱贫的建档立卡户给予物质奖励和资金支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贫困村脱贫出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脱贫出列决策部署,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严格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策”“一人一策”目标要求,扎实做好一村一个计划、一户一套措施、一人一本台账的落实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各项脱贫出列政策和措施。扶贫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确保脱贫出列工作有序开展。

(二)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按照各项脱贫标准、程序开展脱贫出列工作。严格工作程序,不得合并步骤,不得简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闽宁镇原隆村建档立卡户进行拉网式排查。2019年5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严格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五看十步法”的精准识别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档外”贫困人口进行核实补录,应进则进,应退则退,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

(三)加强项目、资金督查监测管理。加强对各类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工程招投标程序,严格执行到村、到户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部门、闽宁镇要加强对贫困村档案资料的收集归类整理。定期对涉农扶贫资金进行督查监测,严格防止涉农资金违规违纪现象。

(四)强化工作责任。扶贫办、闽宁镇要把贫困村脱贫出列放到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谋划贫困村巩固提升工作,对照脱贫出列标准,细化责任,狠抓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形成合力,确保贫困村脱贫出列任务落到实处。

(五)加强督查考核。要严格考核验收,纪委、县委、政府督查室,扶贫部门将对脱贫工作不定期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各村严肃追责。



永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522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