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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效益,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计划情况
自治区本年度下达我县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3644万元,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621万元,小计 4265万元。下达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 1957万元。
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实施方案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1941.2万元,使用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 1338万元。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计划实施项目 11个,调减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方案实施项目 1个,计划使用资金 294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2323.8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619万元。
二、计划实施项目
(一)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中央财政第一批衔接资金剩余1702.8万元,中央财政第二批下达衔接资金621万元,计划实施项目 6个,计划使用资金2323.8万元。)
1.2024年春季雨露计划补贴项目(项目总投资 50万,计划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50万元)
建设内容:实施“雨露计划”250人,每人年补助 4000元,2024年春季需发放补助 50万元。
项目绩效:全面落实“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增加就业技术能力。
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牵头实施。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持项目。(项目总投资 1040万元,计划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500万元,闽宁协作资金 540万元)
建设内容:对全县脱贫户、监测户(不含脱贫稳定户)、“十二五”政策性移民(生态移民、劳务移民)、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类经营主体在产业发展、就业促进、金融帮扶、消费帮扶等方面给予政策性补助。
项目绩效:该项目实施后,可有效发挥脱贫、监测群体以及政策性移民主观动能,引导其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产业、就业和社会融入等事业,带领更多低收入群众致富增收。
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牵头实施。
3.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项目总投资 300万元,计划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210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 90万元)
建设内容:2024年支持全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3个,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每个项目支持70万元,自治区财政衔资金支持每个项目30万元,共计300万元。
项目绩效:2024年支持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由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联席协调机制办公室审定实施项目,优先考虑联农带动成效较好、有效提升村集体经济收入的项目,项目一经确定,须建立完善的收益分配方案,确保实施项目辖区内脱贫、监测群众产业收益,切实发挥联农益农实效。
该项目由李俊镇、望洪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
4.闽宁镇木兰村 2024年设施温棚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942.8万元,计划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942.8万元)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85.64亩,总建筑面积约 23140平方米,分别新建日光温室 20栋,拱形蔬菜大棚 3栋,配套室外土建、给水、供电等附属工程。
项目绩效:该项目实施后,能够将当地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扩大农产品市场范围,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拓宽农民收入渠道,提升收入水平。
该项目由闽宁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
5.望远镇上河村人居环境整治 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项目总投资 508万元,计划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400万元)
建设内容:对上河村 9条破损路面进行拆除新建,其中主干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1条共计 345米 2070平方米,铺设人行道3392.5平方米,新建水泥混凝土路缘石 570米;其他 8条路均为巷道共计 1200米 4550平方米,新建树框 310个、管涵桥 3座,维修改造管涵 2座,改造汪洼沟浆砌石护坡 1700米,新修 DN300污水管道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 1300米、De110HDPE污水排水管 900米、De160聚乙烯双壁波纹管 2700米,新建混凝土化粪池 1座 100立方米,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检查井 55座等。
项目绩效:该项目实施后,能够提升上河村公共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方便村民出行。同时,项目资金劳务报酬发放将达到 155万元,能够有效带动村民就近就业,提升收入。
该项目由望远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
6.望洪镇冷链分拣车间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21万,计划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21万)。
项目背景:为加快名优水产品产业化发展进程,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冷链产业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助推乡村振兴。
建设内容:新建冷库厂房1座,建筑面积1344m2,长度84m,宽度16m;含厂房1座1344m2,配套室内供水、供电基础设施等。
项目绩效:该项目实施后,解决增岗村养殖园区水产品冷藏储存问题,进一步提高望洪镇水产品产业发展,增加周边群众经济收入。
(二)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计划实施项目 6个,调减第一批实施项目1个,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90万,计划使用资金619万元)
1.李俊镇冷凉蔬菜分拣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总投632.78万,计划使用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 300万元)
建设内容:仁存冷凉蔬菜分拣中心主要新建分拣中心1座,建筑面积 1330.79平方米(其中冷库 200平方米,分拣区域 550平方米,包装区域 580.79平方米),配套室外设施(给排水、供电、室外硬化)及其他辅助设施;李俊冷凉蔬菜分拣中心主要在李俊村遗留厂房周围改扩建冷库 5间面积 975.8平方米(原有车间 3331.84平方米)、新建蔬菜分拣中心 1584.7平方米,硬化园区道路 260平方米,配套辅助设施。
项目绩效:该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冷凉蔬菜产业发展水平,扩大香芹种植面积达 3000亩以上,年产值突破 6900万元,打造香芹标准化生产基地。同时,可新增就业岗位 50个,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该项目由李俊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
2.李俊镇玉泉营农场防洪排涝项目(项目总投资 92.6万元,计划使用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 80万元)
建设内容:铺设 DN300HD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SN4/1643米,铺设 DN200HD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SN4/1503米,配套污水篦 120个,在街区道路两侧铺设长 1643米、宽 1.6米花砖人行道。
项目绩效:该项目实施后,能有效解决玉泉营农场雨水排水困难问题,杜绝洪涝灾害发生。
该项目由李俊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
3.望洪镇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改造升级及养殖尾水治理配套项目(项目总投资 290万元,计划使用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 90万元)
该项目在 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方案中安排资金200万元,根据项目设计及批复,项目建设有缺口资金 97万元。为防止项目实施产生债务问题,本次方案中再次资金配套 90万元。
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牵头实施。
4.停止实施杨和镇东全美丽乡村整村推进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 498.01万元,计划使用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 200万元)
该项目在 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方案中安排资金200万元,因项目资金不闭环,该项目暂停实施,原计划使用资金调整 100万元用于实施杨和镇纳家户村基础设施改造(二期)项目,100万元用于实施望远镇永一渠节水改造工程项目。
5.望远镇永一渠节水改造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 130.75万元,计划使用杨和镇东全村美丽乡村整村推进建设项目调整资金100万元)
建设内容:砌护渠道 0.92千米,改造渠道配套各类建筑物 6座。
项目绩效:该项目实施后,能够极大改善该渠道输水条件,提升永一渠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解决下游农田灌水困难问题。
该项目由望远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
6.永宁县农村零星用户自来水安装工程(项目总投资 59.77万元,计划投入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 59万元)
建设内容:铺设自来水入户管道 6.275千米,新建检查井 10座、水表井 36座,安装机械水表 68个、锁闭阀 68个,管沟开挖695米并回填。
项目绩效:该项目实施后,将有效解决闽宁镇玉海村 54户、望洪镇西和村 14户,共计 68户居民家庭饮水安全问题,改变当地群众饮水条件。
该项目由县水务局牵头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严把时序进度。项目实施单位要多措并举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以 4月 30日、6月30日、9月 30日三日为阶段统计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达到日期如资金支付进度低于自治区要求,将视情况调减项目建设资金。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快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二)加强资料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工程相关档案资料,确保档案齐全、规范。同时要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子系统项目库,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监督电话:12317
永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0951-8012271
地址:永宁县政府办公西区3号楼201
电子邮箱:ynxfp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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