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 民委 农业农村厅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宁乡振发〔2022〕83号)和《永宁县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25〕55号)、《关于印发永宁县2025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党办发〔2025〕33号),经“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确定了《永宁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现将入库项目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31日。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31日
监督电话:12317
永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0951-8012271
联系地址:永宁县集中办公西区2号楼202(永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附件:永宁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实施项目
永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