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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生成日期 2018-09-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农牧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永宁县农牧局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大庆活动及中秋节国庆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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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落实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活动及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现将《农牧局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大庆活动及中秋节国庆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宁县农牧局   

                           2018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农牧局关于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大庆活动及中秋节  国庆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根据县食安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永食安办发[2018]29号),为切实做好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活动及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让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为切实加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活动及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尤其是确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有力,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农牧局成立以局长王金成为组长,副局长唐学平、金彩霞为副组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水产疾控中心和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相关重大事项,协调处理各有关单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局属各相关单位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增强政治敏锐感,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落实监管职责,确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活动及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发生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开展重点工作

  1、加大对重点种养殖园区、基地生产环节整治力度。

在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活动及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局属各相关单位,要对县域内重点园区、基地、养殖场、屠宰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要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同时加大农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加强化肥、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执法监管工作;做好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生产环节上市前抽检,对抽检不合格农产品的基地进行跟踪监督、督促整改,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果蔬产品农残超标、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违禁药物、有毒有害的农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主动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超市及配送企业农产品进行自律检测和进货查验,指导经营者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经营台账等制度。

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强动物检疫工作,重点加强产地和屠宰检疫监督,严把出省境检疫关,严格动物调运审批制度,严厉打击收售、加工病死动物的行为。对全县5家生猪、牛、羊定点屠宰进行拉网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廋肉精”等禁用药物。加大检测力度,落实生鲜乳、畜禽产品上市前的抽检。

农技推广中心:根据生产实际,按照种植业主要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结合现代农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督促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如实记载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操作情况、产品销售情况。

畜牧水产中心:对全县规模养殖场户全面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养殖环节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规范使用,督促生产者建立养殖管理档案,按照标准化养殖规程进行饲养管理。加强畜禽补针免疫工作,密切注意重大动物疫情动态,实施抗体跟踪监测,保持常态免疫质量。做好炭疽、乙脑等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工作。加强对规模养殖场户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管,督促规模养殖场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及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建设。

2、开展监督抽查,切实做到检打联动。

相关各单位根据年初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并根据抽检结果及时分析存在风险隐患和问题突出的农产品,要追根溯源,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3、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安全生产消费。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综合治理与宣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指导督促广大农户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严防生产过程中乱用和滥用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把产地准出和原料采购关,做到诚信生产、守法经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手机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格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提高应急能力。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活动及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要做好值班值守安排,落实岗位责任,保证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防范和应急准备。要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投诉举报,不得推诿和拖延,要加强对各类舆情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一旦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永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做到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将各种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防止事态蔓延。对应急处置不力、行动迟缓、失职渎职,致使事态蔓延、扩大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局属各相关单位请于2018年10月10日前将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大庆活动及中秋节国庆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情况总结纸质及电子版形式(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ynnmj@163.com)报送县农牧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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