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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06-17 索引号 640121-113/2019-00042
发布机构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效力状态 有效

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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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识险、避险、救险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永宁县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结合县农业农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区、市、县有关部署要求,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促进全县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及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活动于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县农业农村系统全面开展。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启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局属各单位制定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全面部署,明确要求。通过手机短信或手机信息报平台发送安全生产信息,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相关活动信息等方式,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启动情况,广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积极营造浓厚氛围。

(二)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活动。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重大政策、法律法规。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6月14日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在永宁县杨和大街组织全县性的咨询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通俗易懂地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等。局属各单位参加并设立咨询台,灵活多样地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二是局属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在本单位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横幅。

   (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局属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的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行业特点组织编印、发放安全知识册(单),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文化素质。要注重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力度,结合“访惠聚”驻村工作和“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认亲活动,发放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手册,提高群众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技能。

(五)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易发生重大事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预防预警。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行业特点和事故案例,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精品。积极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根据本单位特点组织开展综合或者专项应急演练活动;各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抢险、疏散、医疗急救等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突发事故的预报、预警、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七)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 “两法一条例”知识竞赛和安全应急救援技能竞赛。局属各单位要动员干部职工积极踊跃参加。通过这一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职工应急救援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对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计划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二)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宣传效果。宣传内容上,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紧紧围绕主题,结合工作特色和亮点,重点加强对改革发展、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真正体现宣传工作既彰个性、更具共性。

(三)畅通信息渠道,严格考核督导。局属各单位,要加强信息交流,及时采集、报送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信息。各单位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局属各单位于“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在6月份每周四(分别是6月13日、6月20日、6月27日)下班前将本单位一周内开展活动情况(电子版报局邮箱ynnmj@1163.com)报送县农业农村局,重大活动随时动态报送。信息、活动报送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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