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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10-12 索引号 640121-113/2020-00170
发布机构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进一步细化《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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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根据永宁县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永宁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并指出通过

3年时间,实现全县农业农村领域党员领导干部学深悟透、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营造安全生产全民共治新风尚的目标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农业农村局决定对《永宁县农业农村领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学习教育全覆盖

1.局党委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

2.各单位组织监管行业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必学课程。辖区和行业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学率不得低于80%,安全管理人员参学率必须达到100%,培训后要及时组织对参学人员进行考试,考试成绩作为评先评优重点依据。

3.安委会办公室提供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材和专题片,各单位采用领导干部带头宣讲、专家分析、警示教育会等形式,深入剖析事故教训;特别是要针对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作业活动,开展专项警示教育。各单位每年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不少于2次

4.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观看学习。由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集中学习观看。各单位要将专题片观看学习列为行业年度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将专题片学习列为纳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作为重点行业领域、高危行业企业“三类人员”培训必学课程和日常行政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全县涉农企业学习不少于30场次。

(二)宣传贯彻全覆盖

5.各单位要结合业务工作,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学习宣传贯彻和主题宣教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6.农业农村系统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五进”的核心内容,安全生产月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活动不少于2场、宣传材料发放不少于1万份。

(三)责任落实全覆盖

7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局党委每半年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8.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纳入本级效能考核体系,每年对单位落实责任情况开展督查不少于2次。

9.单位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过程中,要着力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安全生产,重点时段在岗值班值守情况,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

(四)风险防控全覆盖

10.要坚持明查暗访,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隐患,突出供港蔬菜基地,标本兼治消除重大隐患。要按照执行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度,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11.要加大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坚决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断净化安全生产环境。

(五)队伍建设全覆盖

12.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各单位要通过培训班、网络、微信等方式,每年组织开展干部大培训,每年在职人员参学率不低于90%。

二、工作要求

(一)单位要严格按照《永宁县农业农村领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全力推进。

(二)要创新学习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教育内容,确保领导干部学有所获,力争在2020年底各项宣传教育贯彻落实活动达到高潮,用实实在在的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检验学习宣传贯彻成效。

(三)要认真总结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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