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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07/2017-47252
  • 永人社发〔2017〕83号
  • 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永宁县人社局
  • 有效
  • 2017年09月07日
关于试用期满公务员进行转正考核的通知
永人社发〔2017〕83号
时间:2017年09月07日 来源: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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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公务员试用期考核机制,规范新录用公务员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62号)精神,现就政府部门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考核审批程序

(一)公务员一年试用期满,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转正申请;

(二)撰写个人试用期工作总结;

(三)所在单位组织考察组(须含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干部)对试用期满人员进行考察(可采取测评或个别谈话等形式),撰写试用期考察材料;

(四)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形成考核意见,填写《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公务员个人填报《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填写)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参公人员填写),(所有表格一式三份,A4纸正反打印)报县人社局(附原始测评、个别谈话记录,考察材料,单位出具的公务员转正鉴定材料);

(五)由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部审批,进行公务员登记;

(六)考核合格转正登记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转正定级工资。

二、试用期满公务员名单

永宁县公安局              季泽方

永宁县公安局              白启虎

永宁县公安局              刘  政

永宁县公安局              杨继峰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马莹珺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孙银丽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  丹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马志睿

永宁县财政局              马  丽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马培瑶

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南慧辉

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陈  楠

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李嘉斌

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何兴花

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乔玉杰

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王晓光

永宁县望洪镇人民政府      胡娅娅

永宁县望洪镇人民政府      张瑞博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张  斌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李佳琪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陈  赟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薛  飞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赵  睿

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杨鹏飞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李  晶

永宁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  海贤哲

三、相关要求

(一)填表说明:“姓名”用字要固定;“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如:1980.09.12;“民族”要写全称,如“回族”;“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等,民主党派要填写规范的简称;健康状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参加工作时间”按公历填写到月,如2011.09。

(二)单位对本人鉴定(德、能、勤、绩、廉)400字左右,个人工作,总结500字左右;考察材料要采用写实的方法,全面反映试用期公务员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

(三)请各用人单位近期对本单位2016年录用公务员进行试用期满转正考核,相关审批材料于2017年9月30日前报县人社局。

联 系 人:张佳   邮箱:605648365@qq.com

联系电话:8016654


附件:1.公务员登记表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3.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

      4.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表



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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