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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07/2019-00029
  • 永人社发〔2018〕72号
  • 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永宁县人社局
  • 有效
  • 2018年09月26日
关于试用期满公务员进行转正考核的通知
永人社发〔2018〕72号
时间:2018年09月26日 来源: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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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公务员试用期考核机制,规范新录用公务员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62号)精神,现就政府部门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考核审批程序

    1.公务员一年试用期满,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转正申请;

2.撰写个人试用期工作总结;

    3.所在单位组织考察组(须含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干部)对试用期满人员进行考察(可采取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撰写试用期考察材料;

4.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形成考核意见,填写《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公务员个人填报《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填写)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参公人员填写),(所有表格一式三份,A4纸正反打印)报县人社局(附原始测评、个别谈话记录,考察材料,单位出具的公务员转正鉴定材料);

5.由县人社局报银川市人社局审批,进行公务员登记;

6.考核合格转正登记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转正定级工资。

二、试用期满公务员名单

陈瑞龄  永宁县财政局

李  媛  永宁县司法局

崔凤姣  永宁县司法局

蒋鼎婷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艳梅  永宁县林业局

纳初雨  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屈心月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韩星星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赫秀娟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马思琦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丁妙芳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金海洋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吉  静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洪剑锋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冯怡琦  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唐  爽  永宁县档案局科员

马  秀  永宁县环境监察大队

三、相关要求

1.填表说明:“姓名”用字要固定;“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如:1980.09.12;“民族”要写全称,如“回族”;“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等,民主党派要填写规范的简称;健康状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参加工作时间”按公历填写到月,如2011.09。

2.单位对本人鉴定(德、能、勤、绩、廉)400字左右,个人工作,总结500字左右;考察材料要采用写实的方法,全面反映试用期公务员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

3.请单位近期对本单位2017年录用公务员进行试用期满转正考核,相关审批材料于2018年10月12日前报县人社局。


联 系 人:李圆皎   邮箱:305695219@qq.com

联系电话:8016654


附件:1、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表

      2、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

      3、公务员登记表

      4、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




                                        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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