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区、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统筹协调、改革创新基本原则,以推进行政执法透明化、规范化、法治化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改善执法服务,全面履行执法职责,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为我县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奠定扎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规范。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确保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实施,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职责,不在法律法规规章外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权利,不增加群众办事的条件、环节等负担,防止不作为、乱作为。
2.坚持执法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贴近群众,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执法信息、便捷办理各种手续、有效监督执法活动,把人民满意作为评价执法工作的最高标准,防止执法扰民、执法不公。
3.坚持务实高效。切实提高执法效率,防止程序繁琐,力戒形式主义。
4.坚持改革创新。在确保统一规范的基础上,解放思想,更新理念,大胆实践,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新机制,提高执法科技化水平。
(三)工作目标。
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过程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整体提升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
1.信息透明。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信
息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逐步实现互通共享,方便群众获取,便于群众监督。
2.全程留痕。行政执法过程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责任清晰明确,案卷规范完整,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决定合法。实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明显减少,行政复议纠错率明显下降。
二、任务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强化事前公开。
(1)做好权责清单等事前公开,将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和投诉举报渠道等信息在县政府公众网、人社局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公示,并实行信息动态管理。
(2)开展联合专项检查事前公示,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并在县政府公众网、人社局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主动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3)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编制执法服务指南,绘制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在县政府公众网、人社局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主动公开。
2.规范事中公示。
(1)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在执法活动中,要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2)窗口工作人员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提供咨询服务、办理进度查询等服务。
3.加强事后公开。
(1)按规定公开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其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应当作适当处理后公开。
(2)建立健全已公开发布执法决定信息的撤销和更新机制,对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或要求重新作出处理的,应当及时从信息公示平台上撤下。
(3)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每年1月30日前公开我局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县人民政府。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完善文字记录。
(1)规范执法文书格式,对标人社部制定的文书文本,修订完善我局行政执法文书式样、编制使用说明,并及时将文书格式报县司法局备案。
(2)根据法定程序、执法逻辑等要素,正确使用执法文书,规范文字记录,确保记录内容合法规范、客观公正。
2.规范音像记录。
(1)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工作,对文字记录能够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不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等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做到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环节进行音像记录。
(2)建立健全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采集后的音像记录要注明案件编号、采集时间、采集地点、采集人等基本信息。
3.严格记录归档。
(1)健全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存储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运用技术手段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及时录入案卷、投诉举报信息,定期更新辖区内企业劳动用工信息,以便实现对用人单位的网络化、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健全审核制度。合实际制定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建立从源头监督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管理机制。
2.落实审核主体。将我局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工作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建立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每半年对法制审核人员进行一次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
3.确定审核范围。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规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目录清单》,并严格执行。
4.明确审核内容。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时要重点审核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内容、法制审核机构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审核后可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同意、变更、纠正、补充、移送等相应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5.规范审核程序。要根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编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和审核方式,规定法制审核时限以及法制审核机构与承办机关的不同意见协调处理机制,并将法制审核书面意见入卷归档,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经得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检验。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15日),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开展此项工作。
(二)制定修订制度阶段(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9月10日),根据区、市的制度文件,制定服务指南、流程图等,编辑形成执法工作手册。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9月10至2019年11月15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总结分析三项制度实施过程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确保三项制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2月底),对三项制度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三项制度”体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建设,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形成统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工作机制。
(二)开展培训宣传。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题学习培训,提高依法执法能力。依托县人社局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积极宣传推行“三项制度”的重大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
(三)强化监督检查。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考核,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