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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0999480/2022-00140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2-14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2022年县级购买公益性岗位 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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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22年县级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实施方案》(永政办发〔2022〕13号)文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级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面向永宁县辖区内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招聘,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招募对象

2022年县级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具有永宁县户籍,在法定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城乡就业困难人员:

(一)失业人员中“4050”人员;

(二)有劳动能力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三)毕业3年内仍没有就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四)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困难残疾人员;

(五)军人随军家属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六)复员退伍军人;

(七)失地农民;

(八)戒毒康复。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等特殊群众中就业困难人员。

申报流程

2022年县级购买公益性岗位由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岗位使用须经个人申请、基层初审、媒体公示、组织审定等程序。

(一)申请。符合安置对象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须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户口本原件等相关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民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二)审核。由街道、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对申请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初审,报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统一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安置岗位

2022年县级购买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永宁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及后勤服务性岗位;财政拨款的市政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养护和景区、景点、公共场所的保洁、城市绿化维护等岗位;乡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及后勤保障服务人员、乡村居民公共配送服务人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理员、乡村护林员、河道渠道维护员、环境道路保洁员等岗位。

、岗位管理

公益性岗位根据属地管理要求,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是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第一责任人,用人单位应做好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勤工作。从聘用之日起,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处罚内容。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

2、报名地点:所属地民生服务中心

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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