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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就创发〔2017〕29号
  • 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 有效
  • 2017年06月30日
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三定两评一应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永就创发〔2017〕29号
时间:2017年06月30日 来源: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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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执行力,完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机制,规范单位内部管理,强化干部自身建设,全面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机关,根据《永宁县“三定两评一应用”绩酬挂钩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 

  3、坚持以奖代罚、激励带动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全局在编在岗人员。 

  三、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曹文婷 

  副组长:张金泉 

  成  员:李圆皎、刘  茜、王  春 

  工作人员绩酬挂钩发放金额由考核组根据个人赋分及销号情况最终确定。 

  四、考核内容及办法 

  1.考核内容:按照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以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从业务工作、信息宣传、学习提高、工作作风、其它工作(含临时工作)五个方面进行“三定两评一应用”的综合考核,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定任务:根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局长对副局长、副局长对各科室、各科室对内部人员进行常规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核定;定时限:对核定的工作明确要求,规定时限,原则上当月完成;定奖罚:根据工作难易、承办时限要求,综合考虑确定奖罚标准;绩效考评:主要评定工作难易系数、工作完成质量、工作标准的落实、按时限办结情况、社会影响确定奖罚标准;干部作风考评:主要考评工作态度、工作成效以及作风情况;一应用:考核考评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小组发放绩效奖励工资的主要依据。 

  2.考核办法:按照职工职位层次,正科级实职干部每月基础分值160分,副科级实职干部每月基础分值为140分,一般干部基础分值为100分;单位局长上浮15分,副局长上浮10分,科室主任上浮5分(信息任务为1篇的不上浮),根据每月每人的业务、学习、信息及作风等考核得分,核算出每位职工的得分及全局总分,并算出每分对应的绩效金额和每人单月的绩效工资。 

  五、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1.按照职级不同、职责轻重不同、考核要求不同的原则,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分别以1600元、1400元、1000元作为绩效挂钩的基础标准,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兑现,年终总评。 

  2.最终确定的安排事项,实行自下而上预安排和自上而下安排相结合方式进行,由个人、各科室对照自身工作职责,在每月20日前对下月工作提出安排计划,由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局“三定两评一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定。 

  3.“三定两评一应用”绩酬挂钩由每月预安工作项数和工作难度系数构成。难度系数为1.0——1.2。特殊情况及复杂疑难问题难度系数由局“三定两评一应用”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每月考核优秀人员,按照当月参加考核人员的15%确定,从考核得分高的人员中评选。 

  六、考核赋分 

  (一)业务工作(100分)

  1.按时完成当月预安任务的给予100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的,按照完成预安的比例扣除相应比例的分值。 

  2.按时完成单位安排的调研报告、工作总结、工作思路等材料的撰写,并交办公室统计,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的完成1项加3分(县委、县政府等上级部门安排的除外)。 

  (二)信息宣传

  1.科室主任每人每月完成信息2篇(不上浮5分的为1篇),其他人员每人每月完成信息1篇,每少1篇扣罚5分。 

  2.对撰写信息的按照单位信息奖励办法每月兑现资金奖励。 

  (三)学习提高

  1.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每迟到1次(比预定的时间迟到5分钟及以上的)扣1分,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每1次扣2分(已请假和参加各类会议、到县内外办事提前请假的除外)。 

  2.全年完成学习笔记20000字,每季度撰写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每增加或减少500字加减1分,每季度加减分值不超过5分。 

  (四)工作作风

  1.考勤考核。旷操1次扣1分,迟到1次扣2分,早退1次扣1分,脱岗1次扣1分(办公室每周至少开展2次查岗),病假1天扣2分(工伤除外),事假1天扣3分(婚丧假、工伤假、公休假、产假除外)。 

  2.工作人员每旷工半天扣10分,每月旷工3天及以上,停发当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常休事假(一个月累计事假超过6天)的工作人员,发当月个人扣发部分和奖励性工资的50%,包括婚丧假、工伤假、公休假、产假。短期请事假(一个月累计事假少于6天)的工作人员,每天扣3分。 

  4.因病延长产假的,按病假对待。因事延长产假的,按事假对待。 

  5.对于不能胜任工作而出现的待岗人员,待岗期间只发个人扣发部分,奖励性部分全部扣除。 

  6.违反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出现责任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绩效工资的处罚额度; 

  7.遇休息日、节假日因领导安排加班的或单位安排值班的,每天给予加分4分,半天2分(已经给予补助的不再加分)。 

  8.上班期间外出就餐、上网闲聊购物、打游戏,发现1次扣5分. 

  9.服务群众态度不端正,对待来访群众不热情,不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引起投诉或争议的1次扣5分. 

  10.工作人员外出,办公室指示牌指示不清,发现1次扣2分; 

  11.无故不值班,1次扣5分; 

  12.被县级以上部门通报批评,扣除当月绩酬挂钩金额。 

  13.积极参加局里安排的各项活动。无故不参加,1次扣2分; 

  14.积极参加县上安排的义务劳动、观摩活动、健步行等。无故不参加,1次扣2分; 

  15.节假日或工作时间打电话不接并不及时回复的,1次扣5分。  

  (五)其它工作

  1.积极参与单位安排的植树造林、农田水利建设、政策宣传、交通文明劝导、环境卫生大扫除等活动,每参加1次加4分(一天为1次,半天计半次)。 

  2.每月抽查各办公室卫生情况,出现脏乱差现象的办公室,每人每次扣2分。 

  3.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每次扣5分,完成后没有达到领导要求或上级部门要求的,每次扣5分。 

    

     

    

                        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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