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 > 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公开目录 > 就业创业 > 政策文件

  • 116401210100999480/2025-00026
  • 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有效
  • 2025年05月08日
创业担保贷款
时间:2025年05月08日 来源: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一)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和期限:小微企业创业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三)创业贷款贴息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咨询电话:0951-877805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