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时间:2025年07月25日
来源: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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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并与之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我县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 (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咨询电话:0951-877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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