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开发)、监理、施工及相关单位: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守好基本民生底线,让农民工拿到工资返乡过年,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现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从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将以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为重点,对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0年永宁县辖区内所有开工建设项目和市政道路基础设施项目。
二、检查内容
开展2020年建设项目冬季攻坚专项行动,涉及农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扫黑除恶等情况,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填写永宁县在建工程项目实地核查表、随机走访或电话询问情况表、企业守信承诺书;
2.检查扫黑除恶摸排情况,填写建筑工程项目扫黑除恶调查表、建筑工程项目扫黑除恶承诺书。
三、检查时间及人员安排
1.检查时间:11月19日-11月30日
2.检查人员:
张 荣 路 逵 李国新 陈 明 马邵虎
王 莹 马 娜 沈 伟 刘思琦 王 瑞
贺敬茹
四、检查方式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本项目农民工工作落实情况完成自查自纠。11月19日至11月30日,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县所有开工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按照以上内容逐一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进行落实的建设项目及企业将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五、有关要求
1.此次检查中,针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针对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给予相应处罚,并上传至信用中国进行公示。
2.各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自查有痕迹、管控有效果,要严格落实好农民工工作相关内容。
3.本次检查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针对建筑领域内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恶意讨薪、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分包转包、强揽工程、强送材料、阻工扰工、阻碍投标、串标围标、项目垄断、哄抬房价等涉黑涉恶现象摸索排查,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4.此次检查中要加大对建筑项目企业负责人、劳资专管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落实情况,增强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履行工资支付责任的自觉性。进一步扩大条例知晓度,提升农民工理性维权的意识。
5.要求各个建设项目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在冬季停工前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做到零拖欠。
附件:1.永宁县在建工程项目实地核查表
2.随机走访或电话询问情况表
3.建筑工程项目扫黑除恶调查表
4.企业守信承诺书
5.建筑工程项目扫黑除恶承诺书
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永宁县在建工程项目实地核查表 | |||
项目名称: | 施工建设方企业: | ||
施工总承包企业: | 劳务分包企业: | ||
序号 | 检查存在问题的内容 | 验收核心要件 | 检查结果及备注 |
1 | 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项目招标文件 3.工程施工合同 4.农民工工资补充条款 | |
2 | 施工日志、监理日志、监理会议纪要 | 1. 是否及时更新施工及监理日志 2.监理会议纪要会签 | |
3 | 分包单位合同、资质 | 建设单位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资质证书 | |
4 | 工程款支付担保及履约担保 | 1.建设方给施工方开具的支付担保,施工方给建设方开具的履约担保 2.若无履约担保,建设单位是否要求总包企业提供履约担保 | |
5 |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三方协议和开立证明 | 1.按项目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建设方施工方银行三方协议 2.是否通过专用账户委托银行直接发放工资 3.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发放工资委托书 | |
6 | 施工单位工程款拨付申请表或工程结算单 | 按月进度或节点 | |
7 | 建设单位费用拨付凭证 | 1.工程款拨付凭证及人工进度款拨付凭证 2.建设单位是否及时根据合同约定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进行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 |
8 | 工伤保险 | 1.工伤保险缴费凭证及核定表 2.工伤保险备案花名册(逐月并且与合同备案花名册对应) | |
9 | 工资支付台账 | 1.核对合同、花名册、工资表、考勤表、银行流水、合同签收册(是否代签、是否对应、是否按规定签订) 2.是否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 |
10 | 工资支付公示制度 | 工资表是否公示 | |
11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1.建设方和施工总承包方缴纳凭证及保证金确认书。 2.工资保证金保管在何处?(财政专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其他) | |
12 | 农民工维权办公室、劳资专管员、维权信息告示牌、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 1.农民工维权办公室的设立 2.劳资专管员任命书 3.维权告知牌是否按照要求制定 4.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 |
13 | 项目管理人员合同、社保 | 1.项目8大员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 2.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凭证 | |
14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教育及宣传 | 照片等 | |
15 | 实名制管理 | 入场人员身份证信息、给农民工办理银行卡信息 | |
若属于政府类项目,请填写如下信息 | |||
序号 | 检查存在问题的内容 | 验收核心要件 | 检查结果及备注 |
1 | 开工前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预付款? | 工程预付款拨放凭证 | |
2 | 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总承包企业工程预付款银行付款凭证 | ||
3 | 是否存在未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支付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情形? | 查验合同及工程款拨付凭证 | |
4 | 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是否有带资承包相关内容? | 查看工程是否垫资 | |
5 | 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可研报告 |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主管部门批复该项目的可研报告中是否含有资金筹措方案? | |
项目经理签字: | 劳资专管员签字: | ||
核查人员签字: | 核查工作负责人签字: |
附件2: 随机走访或电话询问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
随机走访或电话联系该项目的10名工人,了解用工管理情况。访谈应单独安排,核查人员表明身份(可出示工作证件)、说明来意后,应提示其谈话内容将予以保密,请其实事求是回答。10名工人的人员信息应与劳动用工管理资料进行印证核查。 | |||||
问题 | 工人姓名: | 工人姓名: | 工人姓名: | 工人姓名: | 工人姓名: |
联系方式或签名: | 联系方式或签名: | 联系方式或签名: | 联系方式或签名: | 联系方式或签名: | |
是否在该工地务工?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每月工资是否足额发放? | □足额□不足额 | □足额□不足额 | □足额□不足额 | □足额□不足额 | □足额□不足额 |
工资卡是否在自己手中?如果不在,在谁手里?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在该工地工资是否结清? | □结清□未结清 | □结清□未结清 | □结清□未结清 | □结清□未结清 | □结清□未结清 |
如没有,还欠多少? | |||||
是否知道被拖欠工资后投诉渠道? | □知道□不知道 | □知道□不知道 | □知道□不知道 | □知道□不知道 | □知道□不知道 |
你身边是否存在黑恶势力?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如有)你是否已经进行了举报?若没举报,了解相关情况。 | |||||
检查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
日期: |
附件3:
建筑工程项目扫黑除恶调查表
工程项目名称: 日期:
序号 | 调查内容 | 调查情况 | |
是 | 否 | ||
1 | 建设项目存在恶意欠薪行为和恶意讨薪行为 | ||
2 | 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情况 | ||
3 | 建设项目存在恶意分包转包 | ||
4 | 工程建设领域出现强揽工程、强送材料 | ||
5 | 工程建设项目存在阻碍投标、串标围标 | ||
6 | 工程建设项目存在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借口上访讨要工程款现象 | ||
7 | 建设项目是否还存在其他涉黑涉恶现象 | ||
项目负责人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附件4:
企业守信承诺书
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企业作出以下诚信承诺:
一、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有关要求,把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和整顿规范企业各项流程措施作为基础性工作,全力营造和谐劳动关系。
二、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本企业负责人加强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视,全面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建立完善的工作长效机制。
三、积极支持永宁县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对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线索的摸排,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线索。
四、立足企业实际情况,强化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坚持依法依规经营企业,坚决防止违法行为。
五、牢固树立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职工)工资,杜绝发生欠薪现象。
以上承诺,请行业主管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给予监督,如若违反承诺的内容,自愿接受处罚。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日期:
监察员签字: 日期:
附件5:
建筑工程项目扫黑除恶承诺书
为坚决贯彻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战略部署,以规范建筑领域各项程序,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彻底开展,按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要求,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有关要求,把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整顿规范建筑工程项目各项程序措施作为扫黑除恶的基础性工作,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生活环境。
二、本人所负责的建筑工程项目无任何涉黑涉恶行为,不干预、不插手、不过问涉黑涉恶案件办案情况,不为涉黑涉恶人员通风报信。
三、积极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配合相关单位对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线索。
四、围绕推动经济发展和稳定项目建设,立足建筑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强化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坚持依法依规建设,坚决防止违法行为。
五、牢固树立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职工)工资,杜绝发生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的违法行为。
以上承诺,请行业主管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给予监督,如若违反承诺的内容,自愿接受处罚。
承诺人(项目负责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