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汤露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银人社函〔2022〕71号)精神,同意聘用汤露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永宁县永宁中学 英语教师)。
聘用时间及工资待遇自2022年4月1日起计算,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请于2022年4月30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通知聘用人员到岗,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请各单位凭此通知办理聘用人员控编增人、工资确定、工资拨付、社保登记等手续,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及时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做好聘用人员试用期间的考核管理工作,试用期满时结合聘用人员现实表现及考核规定作出相应的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继续履行聘用合同,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
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