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已撤稿或删除
如您是在地址栏输入网址的,请确认其拼写正确,并注意网址的大小写字母区分。
了解宁夏地区更多信息,请访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640121-107/2019-0008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07-25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人社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发〔2019〕5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区、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着力推进公开解读回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以更扎实的工作落实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基本原则

实行政务公开,要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为基本要求,必须遵循依法依规、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注重实效的原则。一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要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三要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三、工作要点及责任部门

(一)深入推进“五公开”,促进法制政府建设

围绕加快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五公开”,让人民全程监督政府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加强行政决策公开。

(1)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加强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责任部门:人社局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

(2)建立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机制。印发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通过局门户网站和政府公报主动公开。(责任部门:人社局办公室及局属各单位)

(3)加强政策解读。运用各类媒体及时全面准确解读人社政策,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认真研判处置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发布。解读重点为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责任部门:人社局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

(4)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在永宁县政府公众网站公开县人社局预决算及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并动态进行调整。并做好政府预决算公开,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以及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重点民生支出。(责任部门:人社局财务档案室、人社局工资福利及退管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5)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公开,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并做好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受众面。(责任部门:人社局人事管理办公室、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6)认真贯彻执行《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永政办发〔2018〕50号)规定,凡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两微一端”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责任部门:人社局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

   (7)全面落实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布。(责任部门:人社局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

2.加强行政管理公开。

   (1)加强“三个清单”公开。结合当前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抓紧做好永宁县人社局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的监督和制约,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责任部门:人社局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

   (2)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建立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责任部门:人社局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

3.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在制定完善永宁县人社局事中事后监管清单的基础上,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抽查情况及检查执法信息要在县政府网站、“信用中国(宁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政务“两微一端”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责任部门:人社局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

4.加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进一步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由永宁县人社局承办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责任部门:人社局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

5.推进预决算和审计信息公开

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永宁县政府公众网站公开县人社局预决算及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分级分类,集中展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责任部门:人社局财务档案室、局属各单位财务)

6.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和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脱贫攻坚领域。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为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事业提供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监督。(责任部门:人社局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

加大就业信息公开力度。依据政府公众网及新媒体平台,及时公开、更新就业创业政策、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等就业服务活动,及时公开申请流程等相关事宜,为推动和谐永宁增砖添瓦,营造良好的就业氛围。(责任部门:就业局)

7.继续深化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对照永宁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内容,继续抓好永宁空间规划、“放管服”改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推进产品质量升级、减税降费和降低要素成本、就业创业、国资国企、防控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综合执法、安全生产、涉农补贴、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中公布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责任部门:人社局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

8.提升服务公开水平,创新创优发展环境

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和总结提炼“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全面准确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责任部门:人社局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

9.积极组织参加“政府开放日”活动。局属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县政府“政府开放日”活动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开工作力度,创造条件保障群众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推进行政权力规范有序、提高政府机关、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增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责任部门:人社局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

四、公开的范围和形式、时限、程序

(一)政务公开的范围

1.基本情况:局工作职能、服务承诺;局领导及分工;局内部机构设置、职责。

2.工作情况: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计划和工作意见以及重点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工作总结。

3.干部人事工作情况:培养选拔干部情况;干部任用情况;干部管理教育情况;干部教育培训情况。

4.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党支部及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工作情况。

5.自身建设情况:中心组学习情况;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工作任务完成、述职述廉及考核情况;局思想作风建设情况。

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党员、干部严格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情况,以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情况。

7.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和自身特点,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政务公开的形式

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公开栏。在楼层过厅设置党(政)务公开栏,结合实际,因地因事制宜,力求科学、灵活、实用,将长期的、程序性的公开内容和动态的、阶段性的公开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便于党员群众监督。

2.会议、文件。对不适合公开栏、媒体等形式公开的内容,要采取召开党员或群众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公开,运用文件、通报、简报、公告、宣传资料等文字载体公开。

3.信息网站。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党务政务信息,对已有的资料不断更新和补充,为人民群众提供准确、快捷、方便的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

(三)政务公开的时限。

根据公开的内容,对政策文件、规定措施、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及办事机构、服务承诺等内容,做到长期公开。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计划、党费收缴等做到定期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干部任用、表彰奖励等内容,做到及时公开。

(四)政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局办公室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工作实际,制定本级政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公开目录必须经过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审核通过。

2.实施公开。政务公开依照政务公开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局领导班子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局办公室应认真收集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4.归档管理。局办公室对公开的党务政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人社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抓总体,副局长抓具体落实,各科室及局属单位具体执行,由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具体指导等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政务公开与党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工作同步部署,监督措施同步落实,检查考核同步进行,形成政务公开与其他公开互为补充、协调推进的运行机制,达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效果。

(二)健全监督机制。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终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责任追究。要对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及时归档,建立工作台帐。对在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干部职工,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不推行党务政务公开的或在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的干部职工,要追究其纪律责任。




                                                           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