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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121-115/2017-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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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市监发〔20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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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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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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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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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05日
关于印发《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维权
护航“首届永宁欢乐购物季”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队、所、协会、中心:
现将《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维权护航“首届永宁欢乐购物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维权护航“首届永
宁欢乐购物季”工作方案
2.永宁县市场监管局首届永宁欢乐购物季市场监管
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5日
附件1: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维权护航“首届
永宁欢乐购物季”工作方案
根据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消费维权护航“首届银川欢乐购物季”工作方案》[2016](436)文件精神,结合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总体安排,为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特制定“首届永宁欢乐购物季”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消费安全、释放消费潜力、拉动经济发展”为主线,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力保障“首届永宁欢乐购物季”消费维权护航活动,确保“购物季”和节日期间市场繁荣稳定,为人民群众营造畅享消费、安心消费的消费环境,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月1日—2017年2月16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首届永宁欢乐购物季”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海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李晓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蔡尚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唐晓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包 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 敬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耿 迁 望远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田 浩 宁和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生军 杨和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于 魁 李俊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祁天武 闽宁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丁梅芳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
马福寿 食品经营监管科科长
南 方 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
刘树涛 特种设备安全科科长
孟 灏 市场合同商标广告管理科科长
李青春 质量标准计量科科长
吴允军 市场监管稽查队队长
贺生君 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四、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
在本次“首届永宁欢乐购物季”活动期间,机关相关科室和各所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结合“购物季”活动内容和节日市场特点,组织开展市场监督检查,紧紧抓住“首届永宁欢乐购物季”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情人节”等节日期间市场消费量大、违法行为易发高发、监管风险相对集中的区域、场所、时段,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开展消费维权保护,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一是抓好重点品种的监管。要紧紧围绕肉制品、乳制品、元宵汤圆、生活必需品、民俗特产等节日消费量大、热销应节食品,分阶段实施重点检查,严厉查处无照经营、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假使假等违法经营行为,严防不合格和有害食品变相回流到市场。二是抓好重点场所的监管。要以商场、超市、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社区、旅游景区、车站、学校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为重点区域,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作用,严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等食品质量关,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责任单位:食品经营监管科、食品生产监管、各所
(二)加强“购物季”活动和节日期间的餐饮食品安全。以宾馆、酒店、大中型餐馆、学校食堂、车站、旅游风景区周边、特色美食街以及各商业综合体内的餐饮单位为重点,检查是否取得有效许可证照、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明、食品加工是否规范、食物储存和清洗消毒设备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现象,杜绝“问题”食品流向餐桌,保障广大居民在活动和“元旦、春节”等节庆期间的餐饮安全。
责任单位:食品生产监管科、各所
(三)加强对商业促销行为的监管。加大对辖区市场、超市、家电、大型卖场等消费集中区域的监管,对商家印发的促销宣传材料、店堂内产品宣传和户外广告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规范促销活动中使用含糊的、引人误解的语言文字行为,严厉查处夸大宣传、误导消费等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借促销活动销售或者搭售不合格产品,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合同商标广告监管科、各所
(四)加强消费知识宣传与教育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市民互动平台等自媒体向社会公示,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合理的选择消费商品,防范消费陷阱,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消费者协会、各所
(五)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欢乐购物季”期间公众聚集场所内的电梯、客运索道、旅游观光车、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查,确保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抓好隐患排查,全力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科、各所
(六)确保消费受理投诉渠道畅通。加强节假日期间12315热线接听人员节日期间受理工作,落实领导带班等制度,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确保消费者投诉更早、更有效地解决。
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消费者协会、各所
(七)充分发挥消费维权服务站作用。加大对人员密集、消费旺盛的大型商业机构的教育引导,指导设立在各商场、超市、市场、景区内的消费维权服务站积极做好消费纠纷处置工作,要求经营者积极履行消费环节首问责任,对已推行赔偿先付制度的市场、商场、超市等开办方(或所属单位)落实赔偿先付制度,方便消费纠纷及时、快速解决,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责任单位: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各所
(八)加强活动期间计量监督检查。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展销会、年货市场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计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在消费旺季利用计量器具作弊、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计量器具是否按要求进行定期检定,在用器具是否检定合格,符合使用要求、计量准确,公平秤设置和使用情况,规范市场计量环境,打击“缺斤短两”、欺诈消费者的不法行为。
责任单位:质量标准计量科、各所
(九)强化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结合“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督导市场管理者规范制度建设,提高市场管理水平,明确市场开办方、经营者、供货者的相关责任,督促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进销货台账,认真记录进货时间、品种、数量、保质期、来源以及销售流向等情况,切实把好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依法规范经营,杜绝欺行霸市、短斤缺两、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及发布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合同商标广告管理科、各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组织人员积极排查各类市场消费安全隐患。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活动特点,制定有效的实施方案,及时部署和落实,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任务到位、落实到位。
(二)密切配合,严格督查。“欢乐购物季”活动市场保障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时间紧,任务重。既要加强内部配合,又要加强上下联动,加强信息通报,及时反映工作动态,积极协调组织开展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欢乐购物季”既是群众集中消费时期,也是各种社会活动集中时期,社会公众对消费市场关注程度高。各科、所要抓住有利时机,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宣传市场监管职能取得的工作成效,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行为进行曝光,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请各科、所于2017年2月16日前将工作总结和《“首届永宁欢乐购物季”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统计表》上报县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联系人:丁梅芳、周丽 电话:8012315)
附件2:
“首届欢乐购物季”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统计表
(统计起止时间: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2月16日)
项 目 |
类 别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1 |
食品安全检查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
检查各类经营者(销售单位) |
户次 |
|
||
其中:检查食品经营者(销售单位) |
|
|||
退市(下架)不合格食品 |
公斤 |
|
||
袋 |
|
|||
检查小作坊企业 |
户 |
|
||
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
份 |
|
||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
户 |
|
||
其中: 查处取缔食品无证无照经营 |
|
|||
2 |
计量器具检查 |
检查计量器具 |
台 |
|
其中:收缴不合格计量器具 |
|
|||
3 |
餐饮安全检查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
监督检查食品经营户 |
户次 |
|
||
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
份 |
|
||
4 |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
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家次 |
|
||
涉及特种设备 |
台 |
|
||
下发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 |
份 |
|
||
整改隐患 |
条 |
|
||
5 |
广告违法行为检查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
检查广告经营单位 |
家 |
|
||
收缴虚假广告 |
份 |
|
||
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
份 |
|
||
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案件 |
起 |
|
||
6 |
市场检查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
检查各类市场 |
个 |
|
||
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
份 |
|
||
7 |
各类违法案件查处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
立案查处 |
起 |
|
||
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案件 |
件 |
|
||
其中: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案件 |
|
|||
罚款 |
万元 |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万元 |
|
||
8 |
消费纠纷处置 |
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 |
件 |
|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
万元 |
|
||
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 |
条 |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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