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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121-115/2017-50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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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市监发〔2017〕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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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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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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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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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22日
关于开展2017年春节期间节日市场
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队、所、中心:
2017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让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健康、幸福、祥和、安全的节日,确保节日食品药品等市场消费安全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现就做好春节期间节日市场安全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2月6日
二、组织领导
成立春节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海
副组长:李晓峰 蔡尚文 唐晓云 包 华 李 敬
成 员:各科、室、队、所、中心负责人
三、整治重点
(一)食品安全方面
1.重点场所:以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商场、超市、小食杂点、餐馆、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为重点场所。
2.重点产品:对酒类、肉类、粮油、水产品、乳制品、蔬菜水果、火锅食品、速冻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元宵汤圆、民俗特产等。
3.重点内容: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进销货台账、食品质量检验检测、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等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紧紧围绕人民群众节日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查主体资格,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查自律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和食品批发零售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建立并落实进货台账、索证索票等各项自律制度;餐饮服务单位设施布局、食品加工过程、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后厨环境卫生等。三查食品质量,重点检查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严厉打击销售“三无”、过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集贸市场计量器具
1.整治场所:全县所有集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水果店、菜店等
2.重点产品:在用的计量器具及制造、销售计量器具的经销店。
3.重点内容:针对各集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水果店、菜店等在用的计量器具是否进行强制检定、是否存在超检定周期而继续使用、使用过程中是否按照使用要求进行使用、是否有人为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行为。
(三)药品安全方面
1.重点场所:以药械生产企业、批发公司,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等为重点场所。
2.重点产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
3.重点内容:一查药械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从个人或者无《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药械,票、账、货三者内容是否相符,是否存在伪造药械采购来源,篡改计算机系统数据,隐瞒真实购销存记录、票据、凭证、数据等,药品购销存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经营行为无法追溯;二查药械是否按规定条件要求储存,药品养护记录是否健全,在核准的地址以外场所储存药械或未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20℃以下或阴凉处、冷藏)储存药械;是否存在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是否备案;三查接触药品人员是否进行健康检查;药学技术人员是否在岗履职;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过票经营、超范围、超方式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并做好处方留存或记录,是否安规定开具销售凭证;四查是否存在经营、使用假劣药械,是否存在经营无产品注册证、过期、不合格医疗器械行为;是否存在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五查药械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执行药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质量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职,对药械生产中原料采购及检验,是否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规程,中间产品是否请验,药械存储条件,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善过程控制;六查化妆品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化妆品经营“八不准”规定。
(四)特种设备安全方面
1.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高危、易爆和充装有剧毒、易燃、易爆介质的特种设备和“两会”接待宾馆的特种设备。
2.重点产品:重点围绕列入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
3.重点内容: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聘用专(兼)职管理人员情况;二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和安全管理责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三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四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及履职情况;五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情况;六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投诉受理处置和隐患排查及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七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和演练的情况;八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教育情况;九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和安全隐患的上报情况;十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备或使用超期未检和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以及操作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十一查气瓶充装单位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与移动式压力容器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开展春节期间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网格化监管片区责任,明确任务,精心组织,有计划地推进工作,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各业务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抓好本业务口的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协调,集中人力、物力,利用节前有限时间按网格化监管要求开展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节日市场安全环境。此项工作。各所加强配合,对市场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各业务部门既要指导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又要加强对各所的督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县局“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各所检查率达到目标要求,有记录,有结果,各科、室、队突出重点,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及时通报整治情况,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在开展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期间要积极端窝挖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集中查办一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加大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力度,积极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各市场监管所要明确专人负责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并于2017年2月6日前将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小结、统计表分别报送食品经营监管科和药械监管科。
附件: 2017年春节食品市场监管整治情况统计表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22日
附件:
元旦春节食品市场监管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
类 别 |
单 位 |
数量 |
1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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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检查食品生产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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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检查食品经营者 |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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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查处食品无照经营 |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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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捣毁食品制假售假窝点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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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查扣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数量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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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合格食品退市的数量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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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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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罚没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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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食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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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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