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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121-115/2017-50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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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市监发〔2017〕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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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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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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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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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31日
关于印发《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
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队、所、协会:
现将《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请结合实际,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创建国家级卫
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2.2017年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工作任务分解表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31日
附件1: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创建
国家级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是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的关键一年,为保质保量地完成好我局承担的各项创卫工作任务,改善本单位及所辖市场的整体卫生状况,依照《国家卫生县城测评标准》和永宁县2017年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形成联动机制,着力解决我局承担的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集贸市场、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在食品安全、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有效措施,落实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顺利验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工作取得实效,完成创卫工作任务。县局决定成立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海
副组长:李晓峰、蔡尚文、唐晓云、包 华、李 敬
成 员:沈之迁、马福寿、南 方、王建立、刘 涵、
吴允军、虞建东、孟 灏、马 宏、田 浩、
杨生军、耿 迁、于 魁、祁天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经营监管科,负责具体协调事宜。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31日—4月5日)。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我局2017年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工作,宣传动员全县食品生产经营户开展自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卫工作。
(二)集中整治与资料整理阶段(2017年4月6日—6月30日)。
各相关科、所全面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辖区集贸市场食品安全、卫生、划行归市管理工作,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证照、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日常监督管理,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病媒生物防制、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做好本单位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卫工作资料整理的上报工作。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7月1日—7月15日)。及时收集整理创卫有关资料,对创卫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四、职责分工
1.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工商部门的监管职责,指导、监督市场开办单位制定、落实市场卫生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加强市场内食品经营管理,保证城区各类市场卫生达标;监督组织市场开办单位做到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上下水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站,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整改,对屡教不改的,依法进行处罚,用有力措施,推动文明集贸市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牵头单位:市场合同商标广告管理科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2.依法审查确认入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取缔无证无照照经营、查处市场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监督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经营者做到亮照经营,穿戴符合食品卫生规范要求。
牵头单位:市场合同商标广告管理科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3.加强户外烟草广告管理。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烟草广告的排查,清除非法烟草广告。
牵头单位:市场合同商标广告管理科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4.大力开展餐饮店、食品店、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和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标准要求抓好整治工作,严厉查处违规操作、生产销售“三无”、过期变质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牵头单位: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经营监管科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5.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辖区食品生产经营户必须在经营场所安装和使用灭蝇器、紫外线消毒灯 、“三防”( 防蝇、防鼠、防蟑螂)等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符合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标准和要求。
牵头单位: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经营监管科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6.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和公示工作。加强餐馆、学校、单位及建筑工地食堂的日常监督管理,坚持做到每季度评定一次,及时将年度评定等级及日常动态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餐饮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95%以上。
牵头单位:食品经营监管科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7.继续在餐饮服务行业推行“明厨亮灶”工作,按照区、市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要求,在 10月20前要全面完成校园食堂及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 “明厨亮灶”实现100%,小型餐饮店“明厨亮灶”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食品经营监管科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8.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证照管理,取缔非法经营活动。开展对证照、从业人员健康证大检查活动,强化证照公示和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自律制度落实,及时将网格监管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姓名、照片、联系电话在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牵头单位: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经营监管科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9.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做好《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小作坊准许生产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牵头单位: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经营监管科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10.加强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重点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牵头单位:食品生产监管科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11.做好食品国抽、自治区民生计划抽检和日常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全面完成2017年各项抽样送检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食药综合协调应急管理科
责任单位: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经营监管科、各市场
监督管理所
12.加大校园周边经营秩序治理整顿力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措施,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校园周边食品摊贩,切实解决店外经营和乱摆摊点问题。
牵头单位:食药综合协调应急管理科、食品经营监管科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13.做好本单位卫生环境工作。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保持办公场所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职工食堂卫生、设施器具符合卫生要求,张贴禁烟标示,厕场所环境干净无异味,建立卫生环境清理治理制度,督促所属基层单位抓好“创卫”工作,并搞好内部环境卫生。
责任单位:办公室
14.开展创卫宣传活动。加强对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创建卫生县城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利用商场、餐饮店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卫宣传标语,营造创卫氛围。
牵头单位:食品经营监管科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今年创卫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分管领导和科、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创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创卫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二)方法得当,取得实效。具体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坚持引导、依法依规处理并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防止简单化处理,做好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督查,落实问责。按照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各任务牵头科室和市场监管所每月15日前上报工作进展小结,每月各分管领导要带领相关科室对创卫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食品经营监管科针对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形成督查记录,对工作不力的科、所负责人和网管监管员由纪检监察室予以通报批评,并上报局党委进行问责处理。
(四)及时总结,上报工作信息。各科、所在创卫工作中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宣传我局工作成果。于2017年7月15日前将创卫工作资料和总结及时上报县局食品经营监管科。
附件2: 2017年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任务分解表
工作项目 |
测评标准 |
具体要求 |
完成时间 |
牵头部门 |
责任单位 |
分管领导 |
建立 |
1、政府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供相应保障,将其列入政府重点工作内容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
1、健全单位“创卫”组织机构,有方案、有领导小组,按“创卫资料目录”要求搜集整理相关资料。 2、开展创卫宣传活动,有电子屏幕的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并每周更换宣传标语。至少制作两块宣传展板。 3、每周五组织干部职工对办公室内外进行一次清扫,并组织检查评比。每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爱国卫 生日活动。 |
6月30日前 |
办公室 |
办公室 |
李 海 |
2、辖区内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各项监督、监测工作落实;制定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处置,连续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关资料齐全。 |
根据标准完善相关资料,并对近年来食品安全工作资料 进行整理归档,相关任务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
6月30日前 |
食药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科 |
食药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科 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科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
李 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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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大型商场、超市的创卫氛围营造。 |
在商业街、商场、超市出入口悬挂创卫工作宣传横幅标语,在商业区域中心内制作并悬挂市场文明卫生公约和文明告示牌,指导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连续流动播放创 卫工作宣传标语。 |
6月30日前 |
办公室 |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
李 海 |
食品安全 监管 |
1、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小作坊、小摊点等)均纳入监管范围,取得有效证照。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各种卫生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符合要求。 |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有有效许可证,从业人员持健康 证上岗,“五病”调离率达100%。 2、根据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各环节的监管工作,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工作符 合要求。 |
6月30日前 |
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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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
李 敬 |
3、餐饮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凉菜制作和蛋糕裱花场所,要设置专间和二次更衣间;有满足销售量的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柜,消毒及保洁工作规范。 |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培训,能够掌握相关岗位卫生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有食品安全、卫生 知识培训资料、图片。 |
6月30日前 |
食品经营监管科 |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
李 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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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食品生产者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现象;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符合要求。 |
开展食品生产者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有整治方案,有总结、有检查记录。 |
6月30日前 |
食品生产监管科 |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
李 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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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符合要求。 |
1、开展食品贮存、销售和散装食品检查,确保经营经营行为规范,符合要求。 |
6月30日前 |
食品经营监管科 |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
李 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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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 |
上市销售的肉类食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6月30日前 |
食品经营监管 |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
李 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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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环境 卫生管理 |
各类市场要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亮证经营;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全市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设置要有短期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70%。 |
1、加强对市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对 市场进行科学规划,规范管理。 2、组织开展集贸市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市场环境卫生达到标准要求。 3、按照无烟草广告城市创建标准和要求,对市区内宾馆、饭店、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烟草广告进行清理整治。 |
6月30日前 |
市场合同商标广告管理科 |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
蔡尚文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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