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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121-115/2017-51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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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市监发〔2017〕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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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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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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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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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2月14日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
永市监发〔2017〕18号
时间:2017年02月14日
来源: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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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创建全国
县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队、所、中心、协会:
为加强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活动,按要求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县局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组 长: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海
副组长: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李晓峰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蔡尚文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唐晓云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包 华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 敬
成 员:县局办公室主任 沈之迁
县局纪检室主任 虞建东
县局食品经营监管科科长 马福寿
县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 南 方
县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建立
县局市场合同商标广告科科长 孟 灏
县局稽查队队长 吴允军
县局企业个体监管科科长 张学伟
县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 刘树涛
县局标准计量科科长 李青春
县局保健化妆品监管科科长 马 宏
县局药械监管科科长 刘 涵
县局消费者保护科科长 丁梅芳
县局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贺生君
望远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耿 迁
杨和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生军
宁和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田 浩
李俊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于 魁
闽宁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祁天武
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检验中心主任 王武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合同商标广告科,具体负责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