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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队、所、中心:
现将《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差旅费报账的相关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差旅费报账的相关规定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7日
附件: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
差旅费报账相关规定
为了进一步落实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永宁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和永宁县核算中心对我局差旅费报账的工作要求,现将我局规范差旅费报账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关于交通费方面
出差人员在自治区内出差(培训),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补助,包干使用。银川市每人每天50元(只报销往返两天,中间培训不在报销范围之例),其它四市每人每天80元(只报销往返两天)。坐大巴以及打的不在报销之例。区外出差购买机票保险费和服务费往返标准是40元,凡超标准的不予报销。派车接送的不报销交通费,报销时凭登记的公务外出审批单为准。凡去银川办事派车者一律不报销交通补助费。
二、关于出差伙食补助费方面
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实行定额补助,包干使用。在自治区内出差报销伙食补助费50元(有文件规定管伙食费除外),区外出差只报销往返两天伙食补助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00元。
三、关于下乡伙食补助方面
工作人员外出到银川办事,不能按时下班耽误中午用餐的,每人每天补助50元,工作人员外出到乡镇办事,未在县城单位食堂用餐的,每人每天补助30元,在各市管所灶上就餐以及接待单位接待不予报销伙食补助费。
四、关于报销流程方面
工作人员外出培训、开会或者去银川相关单位办理公务等活动须填写公务外出审批单,月底凭公务外出审批单和学习培训文件前来财务报账,培训人员涉及多人须出示带有本科室公章的人员名单。
五、报销文件规定方面
外出培训需持上级部门文件,上级部门是指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局、永宁县委、县政府等部门,持学院、学会、协会等性质机构外出培训文件一律不得参加,不予报销。
中午下乡开展工作不能及时回来涉及到下乡补助费的问题,须填写公务外出审批单,审批单须注明是上午下乡中午不能回来就餐,审批单一式两联:一联由办公室留档,一联作为财务报销凭证。月底各科室凭公务外出审批单、下乡考勤表和差旅费报销单到财务报账,如不能出示审批单财务有权不予报销。报销时下乡考勤表须填清具体事由,不能只填地点。如有特殊情况中午不能回来,又没有事先审批事后可以补办审批手续。
下乡开展工作不涉及到下乡补助费的问题,到局大办公室填写公务外出登记表。
本规定自2018年2月8日起执行。
附件:公务外出审批单
附件: 公务外出审批单 | |||
外出时间 |
| 派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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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人员 |
| 用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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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地点 |
| 外出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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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签字: | 科室负责人签字: | ||
主管局长签字: | |||
备注:外出时间须填清时间段。用餐情况须写明中午是否在县局灶房用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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