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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15/2018-17138
  • 永市监发〔2018〕24号
  •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永宁县市场监管局
  • 有效
  • 2018年03月08日
关于暂停永宁县产品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的请示
永市监发〔2018〕24号
时间:2018年03月08日 来源: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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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民政府:

永宁县产品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现办公场地为四季鲜批发市场21号楼1号营业房,该场地由宁夏精准计量检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因2017年国务院取消强制检定计量收费后,根据自治区质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宁质技监办[2017]36)文件要求,自201741日全面停止强制检定计量收费。因此,解除与宁夏精准计量检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协议终止后,宁夏精准计量检定服务有限公司不再提供检测和办公场所,现办公场所水、暖、电已停止,场地已被出售,房屋所用人要求限期搬离。目前永宁县产品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已撤离到望远市场监管所协助工作。现申请暂停永宁县产品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待重新确立办公场所、设备安装到位后恢复检定工作。

以上请示妥否!

请批示!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38

(此件依申请公开  联系人:沈之迁  联系电话:13995191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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