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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督查调研永宁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存在问题的通报》(宁食药监发[2018]50号)要求,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了督查调研工作中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
一是立即组织召开了整治整改工作部署会议,组织学习了《关于督查调研永宁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存在问题的通报》,对整治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结合整改特印发了《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出问题整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整改目标及整改时限,要求各科、所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日常监督管理,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对督查存在的问题要落实销号,逐户逐项进行整改。
二、强化监管、突出企业主体责任
各监管所从5月下旬开始,认真按照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出问题整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一是采取集体约谈形式,对辖区内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再次强调食品安全需要社会共治,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者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担社会共治义务。二是组织学习了《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规范》,并对食品生产、经营检查要点进行了讲解。三是要求各类经营主体按照检查要点进行自查整改。
三、突出重点、认真整改
各所对五个乡镇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开展了专项整治,采取地毯式逐户检查整改,对通报存在问题的20户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全部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监督经营户进行限期整改,之后各所又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复查,切实做到问题未整改不放过。为了使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切实落实到位,6月7日-11日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又组织相关科室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目前,存在问题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已全部整改到位。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永宁县李俊镇欣心综合商店。
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永宁县李俊镇王继军综合商店。
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散装食品防尘防蝇设施已到位。对销售过期食品、食盐销售无进货票据行为罚款50元。
3.永宁县李俊镇佰育农冷鲜牛羊肉专卖店。
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销售的牛羊肉已索证索票。
4.永宁县李俊镇平价鸡肉店(杨波活禽店)。
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已办理营业执照,并落实了索证索票,对其罚款50元。
5.永宁县李俊镇谢家香油坊。
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已对原料与人混放混住进行了整改,人已搬出。对加工过程中用塑料编织袋包裹胡麻籽进行压榨进行了整改,改用布包裹压榨。
6.永宁县李俊镇锁记同心馒头店。
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已设置了食品添加剂专柜并保存,建立了食品添加剂进货和使用记录。
7.永宁县李俊小学食堂。
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学校在规定期限内在食堂里已安装学生洗手盆,并对操作间进行了卫生大扫除。
8.永宁县李俊镇新月餐厅。
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经营负责人马玉东已办理健康证,加工人员穿戴工作衣帽,荤素食品混放;案板、刀具标识不清晰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9.永宁县李俊镇古塔餐厅。
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经营对未索取动物检疫票;荤素食品混放;案板、刀具标识不清晰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10.永宁县望洪镇新红源超市。
下发书面限期改正通知书,经现场督促检查该超市已设置了防尘防蝇纱网、食品与非食品分类分开摆放、乳品饮料及饮用水全部存放室内避光经营,及时按规定装订进销货台账,督促经营户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把好食品质量进货关,以上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1.永宁县望洪镇金龙汉餐馆。
下发书面限期改正通知书,该餐厅在整改期限内办理了健康证(包括从业人员),对餐厅的环境卫生、食品原料存放或半成品冷冻储存、刀具标识或规范放置标识清晰、清洗消毒都做了全面彻底的整改,经现场核查合格后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
12.永宁县望洪镇小学食堂。
对该小学食堂下发书面限期改正书,督促校方严格履行学校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做到规范食品留样并完善记录,做到食堂消毒及冷藏设施运行正常,彻底清理食堂内外卫生,保持清洁卫生;市场监管人员要加强监管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13.永宁县望远镇溢鑫香油坊。
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已建立了进货查验记录,对原料做到了离地离墙存放;对加工过程中用塑料编织袋包裹胡麻籽进行压榨进行了整改,改用布包裹压榨。办理了新的健康证。
14.永宁县鹤泉湖旅游景区(永宁县老兵餐厅)。
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其中的三个问题,给予了警告处罚。该餐厅停业三天,认真进行了整改,6月6日上报了整改报告。经6月7日复查,该餐厅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食品荤素进行了分开分类放置;食品加工区、贮存间卫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墙面干净;加工荤素食品的案板、刀具等制作食品工具标识清晰。
15.对永宁县李俊镇卫生院药房进行复查,该卫生院已将速效救心丸储存至阴凉区内,并按照《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进行自查,将药品按储存条件分类摆放。
16.对永宁县李俊镇宁夏中山医药有限公司二十七分店进行复查,已督促店员王玲芝办理了健康证;责成宁夏中山医药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区食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宁食药监〔2015〕231号文件要求,执业药师定期前往门店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复查时该药店已提供出头孢克肟颗粒(批号2170013)随货通行单,责令该药店对所有药品购进票据进行整理,并按月进行装订;对该药店未按照规定销售特殊管理药品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对其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一千元。
17.对永宁县康恒堂药店进行复查,责令该药店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管理药品,对阴凉区温湿度进行监控,及时打开空调、加湿器,保证温湿度符合要求;对该药店未按照规定销售特殊管理药品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对其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一千元;已督促药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18.对永宁县望洪乡卫生院复查,该卫生院已搬迁至新地址,药房已按要求分为常温区和阴凉区,并按照《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进行自查,将药品按储存条件分类摆放。
19.对永宁县望洪村卫生室复查,对药房部分药品未能及时摆放至货架上,已责令该卫生室购买地垫用于存放药品,并将需要阴凉储存药品妇科千金胶囊等药品按规定条件储藏至冷藏柜中。
20.对永宁县望远镇友和大药房复查,已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该药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警告,责令该药店执业药师必须在职在岗,按药品储存条件储存药品,对过期失效药品进行登记并下架;该药品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已将未在职执业药师进行变更,设置了不合格药品暂存箱,将药品按储存条件分区分类摆放,对阴凉区温湿度进行监控,及时打开空调、加湿器,保证温湿度符合要求;办理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本次通报指出的问题为切入点,紧紧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政府2018年食品重点工作安排,采取措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加强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力度,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压实责任、堵漏洞、防风险、补短板。
2.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网格监管,切实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要充分利用乡镇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来解决人员少监管难度大的弊端。
3.严格执行“双随机”的监管模式,将检查重点投入到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上,履职尽责,确保农村食品药品市场规范、安全。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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