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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务公开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队、所、协会、中心:
现将《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务公开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附件: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务公开落实方案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日
附件: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
政务公开落实方案
为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树立良好监管形象,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发【2018】67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区、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参与、可监督,并真正享受到深化改革的红利。
二、深入推进“五公开”
围绕加快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五公开”,让人民全程监督政府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行政决策公开。
1.认真贯彻执行《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永政办发〔2018〕50号)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两微一端”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责任部门:各科、室、队、所
责任领导:李 海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2.全面落实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市监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布。
责任部门:各科、室、队、所
责任领导:李 海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3.推行会议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原则上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每年邀请相关人员列席涉及重要民生会议不少于1次。
责任部门:各科、室、队、所
责任领导:唐晓云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二)行政管理公开。
1.加强“三个清单”公开。结合当前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配合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的监督和制约,推动各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责任部门:各科、室、队、所
责任领导:李 海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2.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建立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
责任部门:企业个体监管科、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责任领导:李 敬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在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清单的基础上,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按照《全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依据自治区发改委核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目录,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类型进行细致分类,对行政许可审批对象的负责人基本信息、行政许可证照号码、许可日期、许可有效期限和许可开展的经营范围等进行公示,对一般程序处罚案件的相对人信息、处罚依据、处罚时间、处罚结果、案件办理程序和执法人员信息等进行公示。抽查情况及检查执法信息要在县政府网站、“信用中国(宁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政务“两微一端”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责任部门:企业个体监管科、药械科、食品科、法制科、保化科、特设科、市场合同商标广告科、稽查队、各市场监管所
责任领导:蔡尚文、唐晓云、包 华、李 敬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三、深化重点领域公开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有关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策,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向“深水区”迈进。
(一)推进预决算和审计信息公开。
加强财务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分级分类,集中展示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配合开展全县性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工作,确保实现预决算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责任部门:财务科
责任领导:唐晓云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1)批准服务信息:包括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2)批准结果信息:包括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等。(3)招标投标信息:包括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4)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包括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5)施工有关信息:包括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6)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包括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7)竣工有关信息:包括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其中,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由批准重大建设项目和有关要件的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分别负责公开,招标投标信息由招标人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公开,征收土地信息由国土部门负责公开,重大设计变更信息由批准单位负责公开,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由制作或保存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公开。
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科、望远所、检测中心
责任领导:李 海、唐晓云、包 华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重点公开(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主要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等信息。(2)政府采购领域: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3)国有产权交易领域:除涉及商业秘密外,主要公开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价格、交易价格、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主要公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都应向社会公布。
责任部门:各科、室、队、所
责任领导:李 海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深化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定期公布县本级食品药品抽检信息、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重点公开农村、学校食堂、校园周边、旅游景区等就餐重点区域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及食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等级评定结果。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应公开、尽公开”起到引领作用。
责任部门:食品科、食安办、药械科、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责任领导:蔡尚文、李 敬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2.进一步做好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信息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治理方案、检查进度、查处情况等,通报各类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转办问题的查处情况、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投诉处理等信息。
责任部门:质量计量科
责任领导:包 华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3.及时对政务信息公开年报进行公示,重点公开工作总结,工作进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等,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
责任部门:办公室
4.进一步强化产品质量检验情况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产品抽检信息和抽检计划、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方案、计量标准器具检定情况等。
责任部门:质量计量科、检测中心
责任领导:包 华
5.做好消费投诉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消费者投诉通报、消费维权分析、消费者诉求分析结果、消费预警等信息,回应市民咨询件,受理投诉件,及时调查处理,并按法定处理程序和期限回复消费者等情况。
责任部门:消保科
责任领导:李 敬
6.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公开工作,明确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情况,重点公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情况等信息。
责任部门:食安办、药械科、特设科
责任领导:蔡尚文、李 敬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五)继续深化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对照永宁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内容,继续抓好“放管服”改革,对照区、市2016、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继续抓好产品质量、医疗器械、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中公布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部门:质量科、药械科、保化科、特设科、消保科、企业监管科
责任领导:蔡尚文、包 华、李 敬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四、加强政策解读
(一)突出解读重点。
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16]113号)要求,围绕2018年县政府重点工作,聚焦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生态立县、脱贫富民、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聚焦“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战役”、实施“五大工程”、开展“四城十二县”创建等重点工作,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重点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
责任部门:各科、室、队、所
责任领导:李 海、蔡尚文、唐晓云、包 华、李 敬
(二)完善解读机制。
健全完善解读全链条管理机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本单位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积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责任部门:各科、室、队
责任领导:李 海、蔡尚文、唐晓云、包 华、李 敬
(三)丰富解读形式。
要积极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地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效果。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事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读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充分运用区、市和县新闻媒体及所属网站、“两微一端”做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发挥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责任部门:各科、室、队
责任领导:李 海、蔡尚文、唐晓云、包 华、李 敬
五、高度重视舆情回应
(一)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的通知》(银政办发[2016)154号),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措施、影响县委、政府公信力、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建立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政务舆情监测机制,突出做好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领域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地引导社会预期。
责任部门:各科、室、队、所
责任领导:蔡尚文、包 华、李 敬
(二)强化迅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
要抓紧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责任单位:办公室
责任领导:李 海
(三)提升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效果。
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加强线上线下联动,进一步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对网民通过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反映的诉求,及时处理答复,做好“政务开放日”活动,聚焦重要民生事项,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责任单位:消保科、办公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责任领导:李 海、李 敬、包 华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六、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按照国家、区、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助力推进政务服务类网站与国家、区、市政府网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做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信息归集共享工作,促进事中事后监管取得实效,尽早实现政务服务“单点登录”“一网服务”“全国漫游”。
责任部门:企业个体监管科、消保科、商广科、办公室
责任领导:李 海、蔡尚文、李 敬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七、强化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1.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确定专人负责网站运维管理,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开办、整合、迁移、关停等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管理和页面设计,全面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
责任单位:办公室、纪检室
责任领导:李 海、唐晓云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2.充分发挥县局政务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两微一端”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
责任单位:办公室
责任领导:李 海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二)优化升级政务热线电话。
优化升级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012315”消费投诉服务热线平台,实行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努力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加强投诉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消保科、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责任领导:李 敬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八、健全制度规范
(一)加强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把“政治强、政策熟、业务精”的干部充实到政务公开工作队伍,配齐配强政务公开、政务“两微一端”运维等专兼职工作人员,要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保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责任单位:办公室
责任领导:李 海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二)深入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申请与咨询、信访、举报等分类处理机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条例的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办公室
责任领导:李 海、唐晓云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三)学习借鉴全国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典型经验。
全面推行公开事项清单、标准目录、工作规程梳理编制等工作,探索推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专项公开内容模板化、便民惠民网上地图、政府信息定向精准推送与查询服务、政府信息“二维码”方式推送、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等,提升公开工作的质量与实效。
责任单位:办公室
责任领导:唐晓云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公文属性标识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党厅字〔2018〕12号)和《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党政机关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党厅字〔2018〕1号)要求,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加强对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分析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引发不当炒作、损害政府公信力、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做好去标识化处理,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
责任单位:办公室
责任领导:唐晓云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2.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流程界定等机制,与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办理、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删减后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依申请公开和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政策性文件,一般应在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责任单位:办公室
责任领导:唐晓云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五)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以区、市部门基本目录为参照,对本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逐项逐环节梳理,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等要素。要主动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争取业务指导,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并及时报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后统一对外发布。
责任单位:办公室
责任领导:唐晓云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六)积极组织参加“政务开放日”活动。
在积极参与县政府“政务开放日”活动的同时,探索组织县市监局“政务开放日”活动,可邀请社会公众参与,深入了解行政机关工作流程,体验政府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开工作力度,创造条件保障群众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推进行政权力规范有序、提高政府机关、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增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责任单位:办公室
责任领导:李 海
九、工作要求
(一)明确主体。
政务公开工作由县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队、所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职责积极配合。要明确职责流程,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
(二)高度重视。
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
(三)强化学习。
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应认真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及精神,把握时间节点,甄别敏感信息,主动上传公开内容,积极配合县政府做好此项工作。
(四)强化问责。
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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