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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队、所:
现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动车、燃油助力车和老年代步车整治工作的通知》(银市场监管函发〔2018〕6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动车、燃油助力车和老年代步车整治工作的通知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日
附件: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银市场监管函发〔2018〕60号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电动车、燃油助力车和老年代步车
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队):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电动车、燃油助力车和老年代步车(以下简称”三车”)管理,维护安全有序的市容交通秩序,根据银川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开展电动车、燃油助力车和老年代步车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银交安(办)发﹝2018)12号)文件要求,结合银川市实际情况,现将市局”三车”治理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加强落实。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全民参与、共享共治”的“三车”整治工作机制,分阶段、分步骤,加强生产、销售环节的源头管控力度。严厉打击未经国家批准认证许可生产的机动车辆或者拼装、改装“三车”的行为,重点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切实提升产品质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二、工作步骤及整治内容
(一)宣传教育,调查摸底。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各分局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动态宣传专项治理活动的工作内容及意义,大力宣传违规“三车”违法生产和销售的后果,违法上路的危害性。并扎实开展对辖区内从事“三车”生产、销售的企业和店铺进行全面清查,摸清辖区情况,建立台账。6月30日前,将(附件)上报市局质量监管科。
(二)集中整治,依法查处。从6月30日至11月30日,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扎实开展专项检查。一查证照是否齐全;二查索证索票情况:进货凭证、3C认证标志、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保修卡等;三查是否有中文标注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四查是否存在售后拼装、改装行为;五查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购买的行为;六查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经营行为和非法改、拼装“三车”行为。
(三)总结成效,巩固提升。从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部门总结“三车”整治行动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果,健全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站位。开展“三车”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提升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紧盯工作目标和职责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二)明确治理职责。各部门要将“三车”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来抓,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完成整治任务。市局质量监管科负责整治总体工作协调;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各级稽查队按权限负责违法行为的查处。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要责任到人,做到全覆盖。
(三)严肃治理纪律。在专项整治期间,市局监察室将监察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和工作落实情况,如发现存在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监管人员责任。
(四)信息报送。整治过程中,各部门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及时收集整治整治相关见证材料,保证银川市道路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调阅资料督查检查。要确定一名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随时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局质量监管科。
联系人:质量监管科 韩 梅 5069570
邮 箱:zlglk-301@163.com
附件:电动车、燃油助力车和老年代步车检查情况登记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6日
附件: 电动车、燃油助力车和老年代步车经营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企业名称(或经营者姓名) |
经营地点 |
有无证照 |
产品生产企业名称 |
车辆 品牌 |
3C认证及 生产许可 |
拼改装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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