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3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车运行费30万元,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车运行费20万元,总预算比2015年预算增加36%,;公务接待预算与2015年相比,下降了0.5万元,下降8%,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县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配餐人员,公车运行费与2015年相比增加了4万元,增长50%,原因是我单位三局合一以前,原永宁县工商局有公车8辆,原永宁县药监局有公车1辆,原永宁县药监局有公车2辆,在2015年开展执法工作中公务车运行费远远不能满足执法需要,在2015年9月份追加了公车运行费。
来源: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