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已撤稿或删除
如您是在地址栏输入网址的,请确认其拼写正确,并注意网址的大小写字母区分。
了解宁夏地区更多信息,请访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116401213178067742/2023-0001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12-01
发布机构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总结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中共永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及《中共永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永宁县2022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评方案>的通知》精神,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工作职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快推进优势特色产业融合发展。

1.积极开展商标帮扶指导工作,促进商标战略实施。2022年,1家企业新申请使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1家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同时,推荐申报2021年自治区地理标志运营试点企业2家(宁夏类人首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宁夏法塞特酒庄有限公司),2021年国家地理标志运营试点企业1家(宁夏恒生西夏王酒业公司),评估验收未通过。

2.开展“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专项保护工作。为提升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品牌影响力,规范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使用行为,加强对辖区销售葡萄酒经营户宣传,保护“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杜绝侵权假冒行为。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41人次,共检查各类经营户537户次。其中:检查生产企业14户次;酒品专卖店37户次;商超253户次;网络经营户10户次;餐厅223户次。未发现使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违法行为。

3.开展葡萄酒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2022年,永宁县共有葡萄酒酒庄38家,其中:葡萄酒生产企业19家,葡萄种植企业19家,核准使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企业12家。一是加强葡萄酒加工企业质量监管。督促葡萄酒生产加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加工操作流程,提升葡萄酒加工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二是开展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保护行动。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检查各类葡萄酒经营者128户,其中:生产企业19户,酒品专卖店18户,商场超市47户,餐厅40户,网络经营户4家。查处侵犯贺兰红商标专有权葡萄酒案件1起,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加快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

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和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确保群众购买放心的食用农产品。制定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抽检食用农产品及“三小”食品700批次,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生鲜肉、水产制品等进行快速检测3125批次,检测合格率99%;完成农产品农残定性检测61623样次,检测合格率99.8%;主要农产品定量检测400批次,其中,检测合格340批次,不合格2批次(正在复检中),58批次正在检测中。开展植物油企业掺杂掺假专项整治,共抽检9家企业18个批次样品,经检验4批次样品不合格,正在处置中。开展葡萄酒产品专项抽检,抽取样品10批次,目前正在检验中。

(三)加强农产品和市场品牌建设。

1.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严把农资入市质量关。截至目前,共抽查农资产品17个批次,其中:化肥4个批次、地膜2个批次、滴灌带11个批次,经检验,合格12个批次,不合格5个批次,立案5起,收缴罚没款5.32万元。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知识宣传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份。

2.开展2022年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检查工作,保证化肥等农资产品价格稳定。检查农资销售经营户19户,未发现农资经营者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囤积农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计量违法违规等违法行为,对进货台账不规范的4户经营户当场责令改正。

3.开展夏粮收购价格计量监管专项检查,保障夏粮收购公平有序。联合县发改局检查县域内夏粮收购网点是否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实施垄断行为、计量违法行为等。经检查,永宁县2022年13家夏粮收购网点均能按要求执行粮食收购政策,落实价格公示制度,检查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本次检查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粮食收购点13个。

4.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永宁县辖区共有1个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8个农贸市场。按照《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要求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开办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农贸市场稳定农副产品供应、稳定价格、做到质量不降、供应不断,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做好市场露天场所环境整治,集日下集垃圾当天清运并消毒(根据市场规模集日消毒2-4次)。面对市场复杂性,继续做好排查外地返乡人员,重点疫情发生风险地区来往人员排查工作。

(四)完善“四查四补”常态化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

帮扶责任人每月至少入户1次,宣传解释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同时,到村签到以及在手机APP上进行打卡,并及时填写帮扶手册。协助组织部、民政局、就业局、工会等部门核查人员信息16960人次。每月给就业局提供当月个体工商户注册情况数据。对有意愿务工的劳务移民进行多渠道帮扶就业。针对无劳动力、低收入的移民家庭,及时反馈给县民政、医保、教育、社保等相关部门,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对常年在外务工的劳务移民要摸清其就业收入、学生上学、医疗保障、看病就医等基本信息,建立长期联系机制。

(五)推进平安法治乡村建设。

1.有序推进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工作。一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永宁县辖区共有学校食堂76家。开展春、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共检查学校食堂152家次,覆盖率达100%,检查食品经营户259户、小饭桌120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二是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24家次,使用单位家40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8份,给予警告28家,立案16起,收缴罚没款9.09万元。三是开展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2022年以来,共检查相关经营主体2343户次,检查覆盖率达79.9%。发现问题数427条,已整改401条,完成处置比例达93.9%。四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农村各类食品经营主体户4375户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0份,收缴假冒、三无及过期食品106.36公斤,取缔无证无照经营6户。五是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整治工作,检查电子商务平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38户次,取缔校园周边食品小摊点2个,没收过期食品40袋,当场整改3户。

2.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以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强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力度,2022年,共检查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备404家,检查特种设备631台(辆/只)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21处,完成整改118处,下达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98份。推进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工作,将15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入试点单位名单。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4次,进一步提升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存在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各项法条理解不够深入。二是农资市场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农村城乡结合部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薄弱,由于农村地区小餐饮店、小便利店、小作坊、农村集贸市场硬件设施条件差,从业人员文化水平较低,农村食品市场容易出现有过期食品或者偏远地方证照不全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不断丰富学习宣传方式,通过集中学习、读原著等方式,推动全体干部职工深入理解法律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法律的规定要求和各项措施。要加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深度融合,利用政府网站、微博等渠道,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持续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并指导督促各市场监管所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严厉查处经销不符合标准、虚假标识及无证生产等农资违法行为,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全力保障春耕生产,推进乡村振兴提质增效。

(三)深入推进“两个创建”建设工作,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加强农村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通过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食品经营主体严格落实“8个1”的工作标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