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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15/2018-15632
  • 永市监发〔2018〕44号
  •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永宁县市场监管局
  • 有效
  • 2018年04月03日
关于开展餐饮服务业环境卫生及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永市监发〔2018〕44号
时间:2018年04月03日 来源: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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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科、室、队、所:

    为提升我县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落实《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保障餐饮消费安全,按照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及餐饮具清洗消毒监督管理的通知》(宁食药监(餐饮)函〔2018〕18号)要求,县局决定从4月1日开始集中开展三个月餐饮服务业环境卫生及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监督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检查餐饮单位环境卫生、空调及通风设施的定期清洗消毒情况;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情况。通过检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三、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培训自查阶段(2018年4月1日-4月15日)。

各所按照文件要求制定本所工作计划,召开全所执法监管人员会议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培训会议,组织学习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县局专项检查文件精神要求,动员餐饮服务提供者立即开展自查,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二)集中检查阶段(2018年4月16日-6月20日)。

1.开展餐饮单位环境卫生、空调及通风设施的定期清洗消毒检查。各科、所要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6〕29号 )要求,将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含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场所)食品经营许可条件中增加的“保持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具有定期清洗消毒空调及通风设施的制度、卫生间具有独立排风系统、具有定期清洁卫生间制度”等4项内容纳入日常监管狠抓落实,加强对餐饮单位环境卫生、清洗消毒风险隐患排查,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2.开展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检查。各科、所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中要监督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做到以下几点:

    1)人员管理。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环境卫生知识的培训;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并保留相关记录。

  (2)食品加工处理区要求。墙面应无破损、无脱落、无霉斑、无积垢和灰尘积聚、无害虫隐匿。地面应平整、无裂缝、无破损、无积水积垢。设备应配有防蝇防鼠防虫设施设备(如纱窗、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通风设备、洗手设备,并维持设施设备的清洁与正常运行。专间应配备相应温度控制设备,保证操作间温度满足食品加工需要。

  (3)就餐区域要求。地面应清洁、无积垢;桌面、台布、毛巾等应保持干净卫生;区域内无苍蝇、蟑螂、老鼠等病媒生物出现;餐厨废弃物应分类放置,不得溢出存放容器,并及时清理。

  (4)卫生间要求。卫生间应设置洗手设备,并配备符合产品标准的洗手液,擦手纸或干手器等干手设备;卫生间应保持良好通风,应定期清扫、检查,并做好清扫及检查记录;卫生清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区域。

  (5)工用具要求。贮存、盛放、加工和包装食品的容器、工具和用具,应当安全、无害、清洁;尽量减少塑料容器的使用,防止塑化剂迁移;鼓励使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的容器、工具和用具。

3.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情况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各科、所要监督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规范清洗、消毒、保洁流程,并做好《餐饮具消毒记录》,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集中消毒餐饮具。

  (1自行清洗消毒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做到以下几点:

  采用化学方式消毒的,应分别设有清洗、消毒和冲洗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用途,并定期清洗;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使用消毒剂时应严格按照消毒剂产品说明书标明的要求配比浓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消毒剂残留。

采用物理方式消毒的,应配备相应的消毒设备,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运转情况,保证压力、温度达到相关要求;采用煮沸、蒸汽等热力消毒方式的,应加热到100-120℃并保持10分钟以上;消毒设备容量要与餐具用量规模相适应;餐具消毒时的摆放要留有空隙,确保热力能够穿透。禁止蒸车既消毒餐饮具又蒸米饭或馒头,蒸车必须张贴明显标识标明用途。

应配备有明显标识的密闭保洁柜用于存放已消毒的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维护、保持洁净。

  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大型企业食堂、大中型餐馆(承办宴席)必须使用热力消毒方式消毒餐饮具。小型餐馆(主要经营面食的)使用一次性集中消毒餐饮具。

  (2委托清洗消毒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做到以下几点:

  与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义务。

查验、留存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消毒合格证明文件等材料。

对配送的集中消毒餐饮具要开展进货查验、保存进货票据,监督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落实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

   4.开展餐饮具消毒快速检测,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置工作

一是各科、所要按照《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要求,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环境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组织开展检查,运用ATP检测等手段开展餐饮具消毒环节风险隐患排查。二是制定餐饮具消毒监督抽检计划,完成本辖区监督抽检任务中餐饮具消毒的抽检批次和快速检测工作任务,本次专项检查每个所对餐饮具的快速检测应不少于100批次。对抽检中发现问题的,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置工作。三是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对餐饮服务环节发现的涉及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问题,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进行通报,切实做好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为的监督管理。四是对监督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整改,并依法严肃查处。及时将日常监督检查、抽检监测、行政处罚等信息向社会公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监督。

(三)督导检查和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6月21日-6月30日)。

6月21日开始,县局将由主管局长带队组织相关科室对各所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工作不负责任、检查工作流于形式的科所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并予以问责。

检查工作结束后,请各所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餐饮服务业环境卫生及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电子和书式)报食品监管科张雪琪。

     

附件:1.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2.宁夏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监督检查要点表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重点项(*) 7项,一般项23项,共30项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一、许可管理

1

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是 □否

 

二、信息公示

2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是 □否

 

3

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公示的时间、位置等符合要求。

□是 □否

 

4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量化等级标识。

□是 □否

 

三、制度管理

*5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是 □否

 

*6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是 □否

 

四、人员管理

*7

主要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是 □否

 

*8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是 □否

 

9

具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是 □否

 

10

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是 □否

 

五、环境卫生

11

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

□是 □否

 

12

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

□是 □否

 

13

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是 □否

 

14

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是 □否

 

六、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

*15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企业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是 □否

 

16

原料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按照外包装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规范贮存,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是 □否

 

17

食品添加剂由专人负责保管、领用、登记,并有相关记录。

□是 □否

 

七、加工制作

过程

18

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

□是 □否

 

19

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具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

□是 □否

 

20

专间内由明确的专人进行操作,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

□是 □否

 

21

食品留样符合规范。

□是 □否

 

22

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食品的标识、储存、运输等符合要求。

□是 □否

 

23

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与食品一同贮存、运输。

□是 □否

 

八、设施设备

及维护

24

专间内配备专用的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设施运转正常。

□是 □否

 

25

食品处理区配备运转正常的洗手消毒设施。

□是 □否

 

26

食品处理区配备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

□是 □否

 

*27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是 □否

 

九、餐饮具

清洗消毒

28

集中消毒餐具、饮具的采购符合要求。

□是 □否

 

29

具有餐具、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

□是 □否

 

*30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是 □否

 

说明:1.表中*号项目为重点项,其他项目为一般项。每次检查的重点项应不少于3项,一般项应不少于7项。

2.检查结果判定方法:①符合:未发现检查的重点项和一般项存在问题;②基本符合:发现检查的重点项存在1项及以下不

         合格且70%≤一般项合格率<100%;③不符合:发现检查的重点项存在2项及以上不合格,或一般项合格率<70%。

3.当次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应列入下次检查必查项目。

4.存在合理缺项时,一般项合格率的计算方法为:合格项目数/(检查的项目数-合理缺项的项目数)×100%。

 

附件2

宁夏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监督检查要点表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人员管理

1

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

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环境卫生知识的培训。

 

 

3

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并保留相关记录。

  

 

 

食品加工处理区

4

墙面无破损、无脱落、无霉斑、无积垢和灰尘积聚、无害虫隐匿。

 

 

5

地面平整、无裂缝、无破损、无积水积垢。

  

 

6

有防蝇防鼠防虫设施设备、通风设备、洗手设备。

 

 

 

就餐区域

7

地面清洁、无积垢。桌面、台布、毛巾等保持干净卫生。

 

 

8

区域内无苍蝇、蟑螂、老鼠等病媒生物出现。

 

 

9

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不得外溢出存放容器,并及时清理。

 

 

 

 

卫生间

10

设置洗手设备,并配备符合产品标准的洗手液,擦手纸或干手器等干手设备。

 

 

11

卫生间应保持良好通风,定期清扫、检查,并做好清扫及检查记录。

  

 

12

卫生间清洁工具专用。

 

 

工用具

13

贮存、盛放、加工和包装食品的容器、工具和用具,安全、无害、清洁。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4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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