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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15/2019-00014
  • 永市监[2019]43
  •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经营监管科
  • 有效
  • 2019年04月02日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永市监[2019]43
时间:2019年04月02日 来源: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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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室、队、所: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公安厅 市场监督管理厅 供销合作社关于全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暗查暗访情况的通报》(宁农质发[2019]3号)、《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银市场监管函发[2019]57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有关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抓好整改工作

闽宁市场监督管理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对照暗查暗访中通报的问题认真核实,逐户排查,做到问题未整改不放过,切实做到“治理一个、规范一个、巩固一个”。同时要加强对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严厉取缔无证经营行为,确保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取得实效。    二、再部署、再整治,继续加强农

村食品安全监管对通报中没有涉及到的区域,各所

不能怀有侥幸心理,也要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不折不扣的抓落实,要依托乡镇政府和村“两委”实施“网格化”管理,强化社会共治,对辖区内所有农村的商场超市、食杂店、餐饮店再次进行全面清查,针对农村市场消费特点和突出问题,按照《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银川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永市监发〔2018〕172号)整治要求,持续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农村偏远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和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全面清理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劣质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有效解决“山寨食品”、“五毛食品”、过期食品进农村等顽疾问题,完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各所于4月15日前将整治工作情况报食品经营监管科。三、建立农村食品市场长效监管机

制,提升监管水平从这次暗查暗访情况通报的问题来

看,各所一是对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重视不够,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没有结合辖区实际落实整治任务。二是整治措施不到位,整治重点没有抓住,整治重心没有下移到村队和偏远地区,整治工作没有做到全覆盖。三是问题隐患依然存在,尤其是偏远的村队食杂店商品档次低,山寨食品、过期食品较为普遍,问题突出,经营者文化程度素质低下,缺乏食品安全知识,依法经营、守法经营的意识较低。四是日常监管缺失,网格化监管工作没有落实,个别食杂店1-2年都没有执法人员去检查,形成监管盲区。针对以上问题,各所要建立农村食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监管:1.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制

,加强工作考核,落实责任追究,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2.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制定片

区农村食品市场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按照计划开展检查,并做好检查结果公示工作。3.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照经营、

销售“三无”、过期食品和“山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从根本上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4.加强执法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

规知识、食品安全知识、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所要采取

形式多样、贴近农村生

活特点的方法,继续在农村地区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市场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有效承担起经营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村入户活动,持续提升农村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让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地区没有立足之地。附件:1.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商

务厅 公安厅 市场监管厅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全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暗查暗访情况的通报2.关于做好全区农村假冒伪劣食

品暗查暗访问题整改工作的函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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