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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队、所:
现将《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2、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改工作情况统计表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0日
附件1: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精神,彻底整改自治区五厅局暗查暗访时发现的问题,有效解决农村食品市场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确保永宁县农村无证无照经营和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真正得到有效治理,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县局决定自2019年4月1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为未契机,结合全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暗查暗访情况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彻底整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查办一批违法案件,收缴一批假冒伪劣和“山寨”侵权食品,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实现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根本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圆满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县局决定成立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海
副组长:蔡尚文、唐晓云、包华、李敬
成 员:马福寿、南方、王建立、耿迁、于魁、杨生军、祁天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经营监管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乡镇街道、中心村、偏远村队、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
(二)重点对象:食品小作坊、小销售店、小餐饮店、食品小摊点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三)重点品种: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四)重点违法违规情形 1.无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范围生产经营的行为。
2.从业人员依法诚信经营意识淡薄、设施条件差、管理不规范;
3.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不到位、食品从业人员不能提供有效健康证明、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不规范;
4.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差、生产经营区与生活区混杂、从业人员卫生不达标、食品与非食品混放、销售散装食品没有防尘防蝇防二次污染设施以及标签标识不规范;
5.生产销售劣质、“三无”、过期、变质、侵权山寨等食品。
四、主要措施
坚持问题导向,对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集中开展整治整改,抓重点、抓关键、补短板,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
通过整治,取缔违法经营的“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全面摸清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建立监管登记台账,对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依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查处取缔,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牵头科室: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经营监管科
落实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强化突出问题整治,大力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1. 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加大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整治目标,列出整改时限,做到“整治一个、规范一个、巩固一个”,举一反三,有效解决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科室: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经营监管科
落实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2.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两超一非”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或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牵头科室: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经营监管科
落实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3.集中清理收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进一步调查核实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生产经营记录是否健全。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坚决收缴并及时销毁,切实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全面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牵头科室:食品经营监管科、食品生产监管科
落实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4.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严厉打击恶意抢注、模仿食品类高知名度商标行为。依法打击,规范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使用商标、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类商标侵权行为。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加大商标侵权食品源头追溯力度,对商标侵权食品生产、销售及商标标识印制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
牵头科室:市场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科
落实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5.端窝挖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发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要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为其提供商标、广告、认证、包装等服务的经管者、坚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彻底端掉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实施禁业限制。涉嫌犯罪的,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牵头科室:市场稽查队
落实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三)开展食品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大培训,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加大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教育管理,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强化农村食品生产者的诚实守信意识,发展培育符合农村需求的质优价廉食品品牌。引导经营者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严格落实食品进销货把关责任和义务。举办一次对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和市场开办方的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开展食品科普知识宣传,努力提升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牵头科室: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经营监管科
落实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所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要制定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实施计划,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纠建并举,严查重处。各科所要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意识,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着力纠正、规范和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要责令整改并落实到位。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并对整改结果及时进行复查。对各类案件线索,包括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媒体舆情反映的,都要迅速进行检查和督办,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县局相关科室要采取突击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适时对各所开展专项整治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各所要要分别于2019年5月10日前向食品经营监管科报送专项整治整改工作总结。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科所要结合“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经常性的教育宣传和政策引导,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遵守从业道德,恪守法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曝光查处违法案件,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市场综合治理,强化社会共治。
附件:2
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类别 | 单位 | 数量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
1、检查食品生产企业 | 户次 | |
其中: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 份 | |
其中:立案处罚 | 件 | |
2、检查食品生产小作坊 | 户次 | |
其中: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 份 | |
其中:立案处罚 | 件 | |
3、检查食品经营户 其中: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 | 户次 | |
其中: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 份 | |
其中:立案处罚 | 件 | |
4、检查餐饮经营户 其中:校园及周边餐饮经营户 | ||
其中: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 份 | |
其中:立案处罚 | 件 | |
5、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 个次 | |
6、监督抽检食品 | 批次 | |
7、取缔无照经营户 | 户 | |
8、收缴销毁假冒伪劣食品 | 公斤 | |
9、吊销营业执照 | 户 | |
10、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 | 户 | |
11、查扣假冒伪劣食品数量 其中:查扣假冒伪劣儿童食品数量 | 公斤 | |
12、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总数 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 | 件 | |
13、移交司法机关案件 | 件 | |
14、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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